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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关于下达**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 2021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21〕469 号)《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省林业局造林处 ****总站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委员会 ****林业局关于**县2021年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发改发〔2021〕171 号),我县开展 2021年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以下简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县级验收工作。
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小班的上报面积、核实面积、 造林成活率、管护组织、管护人员、管护合同。
验收包括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外业调查:验收现场,应用平板电脑填记《2021 年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县级验收小班调查表》。
外业内容:各乡镇(街道)分别整理《2021 年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县级验收结果汇总表》《2021 年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县级验收小班调查表》《2021 年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样方表》《验收意见表》,****林业局提供为准。各验收组应确保表册干净整洁、无改动,数据真实,无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