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河西新区提质增效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三期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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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区提质增效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三期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7-23

**市**新区提质增效标准化厂房建设 同类项目:提质增效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三期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市**新区提质增效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三期

招标人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56-****567

最高限价

****08184.00元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联系方式:0556-****67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8日 10 时 00 分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360日历天

地 址

安****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投标价(元)

****26547.25

项目负责人

程志才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1342******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或提交至指定邮箱的方式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678。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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