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精神卫生新媒体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通过数字化传播手段提升公众对心理健康认知的公益性倡议。依托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健康类APP等新媒体渠道,以科普动画视频等形式,向公众传递科学、易懂的,心理疾病预防与管理知识,重点覆盖常见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项目形成多维度传播网络,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推送,确保内容触达高风险人群和弱势群体。通过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结合的模式,建立可持续的健康教育**库。
三、项目需求和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1 |
动画视频制作 |
提供设计编排完整剧本及分镜脚本,美术风格:2D,原创设计线稿和色彩参考;制作规格: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帧率:30fps以上,2D动画制作完成后分层交付工程文件;输出母版为ProRes 4444/DNxHR格式,保留Alpha通道,提供多语言字幕安全区与音轨分轨。 |
4 |
个 |
1.提供上述采购项目规格、数量达标,内容无错误。
2.投标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不接触及不泄露招标人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和招标人IT安全秘密的一切书面资料、图表或者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口头或视觉透露的资料和信息。
3.投标人保证其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项目预算
1.04万元人民币以内(含税)。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经济组织;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及****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报告);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不能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资质、资格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
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符合声明中所承诺的事项(参照附件,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内容);
近三年(2023年-至今)如有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应答。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供应商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六、受理时间和方式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7月29日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中心办公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兴华中路1974号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股。
材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
2.资质情况;
3.报价清单;
4.……
报价清单需注明报价日期、报价金额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项目实施意义
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弥补传统健康宣传的不足,解决公众对精神卫生相关知识认知率低、误区多的问题。新媒体传播的广泛性和互动性能够快速打破信息壁垒,尤其吸引年轻群体关注长期被忽视的心理健康,减少病耻感;同时通过普及心理疾病自我管理调节技能,减轻医疗系统负担。从社会效益看,项目有助于推动“健康中国”战略落地,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减少因疾病导致的经济与社会负担,形成“预防为主”的健康促进机制,对实现健康公平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市兴华中路1974号,联系人:吴超,联系电话:0316-****603,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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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