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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关于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省建设厅鄂建〔2007〕77号)**省住建厅《关于统一换发的通知》(厅头〔2022〕840号),****对****公司****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企业整改和专家复审,并按程序在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7月31日(5个工作日)。现公示期满,予以核准公告(详见附件)。
核准加气站经营许可的单位请与****窗口联系,****公司相关证件到****窗口打印证书或者办理邮递。
****窗口地址:**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中心三楼。
邮编:441000 联系电话:0710-****883
附件:****燃气经营许可核准公告表
****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核准公告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法 人 代 表 |
经营类别 |
许可证号 |
申请类型 |
许可文号 |
公告意见 |
| 1 |
****公司****公司 |
****工业园207国道南绕城路口 |
杜赢超 |
燃气汽车加气站 |
鄂202****3003J |
新申请 |
****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