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规划楠十一路以东、规划楠十路以北地块边坡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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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杨和镇规划楠十一路以东、规划楠十路以北地块边坡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合同部分内容修改。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内容:P49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2)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更正为: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合同价的3%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承包人优先按第(3)点执行,如承包人未能提供保函,则按照第(2)点执行: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杨和镇

联系方式:0757-****8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荷城街道**大道东406****商铺

联系方式:0757-****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电 话:0757-****9912

****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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