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市政务云基础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鲲鹏云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 09:52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722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72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722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已压缩)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鲲鹏云.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市政务云基础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鲲鹏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5-2026年**市政务云基础平台服务采购项目-鲲鹏云、 1项、 预算金额 50,0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市按照“统一技术架构、统一建设平台”要求采购了政务云服务,为全市政务应用系统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等云计算**服务,承载了大量面向公共服务、政府运行、城市管理的应用系统,促进了基础设施统建共用,支撑了智慧蓉城建设、数据**汇聚共享等工作。由于公共服务的特殊性,要求应用系统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若采用**或利用其他计算**,存在大量的系统迁移问题,无法确保系统架构和软件配置的一致性,也无法确保系统运行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同时系统迁移还将产生大量的迁移费用,造成财政资金和社会**的浪费。此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特殊要求,保证服务的延续性和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名称: ****
地址: **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科学城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2号楼6层
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1日
无
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地址: **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
联系电话: 028-****7222
2.财政部门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市**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028-****2648
****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