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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区白燕路140号
联系方式: 0833-****840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最终所有权比例 |
马晓东 |
马德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区土主镇纺织东路447号 |
511****30004GB13008F****0002 |
马晓东100% |
马晓东 |
马德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区土主镇纺织东路449号 |
马晓东100% |
****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