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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曙新路厂区)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44436G | 建设单位法人:钱科 |
| 钱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华士镇曙新村曙新路8-2号 |
| 年加工6万吨金属板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华士镇曙新村曙新路8-2号 |
| 经度:120.47744 纬度: 31.85328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5 |
| 锡行审环许〔2023〕13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44436G002P |
| 2024-05-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44436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944436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晨熙****公司,****公司 |
| ****1012MA21DKKF7R,****0206MA1XLLYW9K,****0281MACX3P7F0H | 竣工时间:2024-11-10 |
| 2024-11-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31 |
| 2025-06-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247tQ4X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成立于2003年9月,现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同时由于需求市场对于酸洗金属板要求改变,需要对金属板生产工艺进行技改。企业租用**市****经济**社位于**市华士镇曙新村曙新路8-2号厂房3786平方米(以下简称“曙新路厂区”),搬迁原厂区1条酸洗线并进行改建,购置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共6台套。项目建成后,曙新路厂区金属板酸洗加工设计能力为6万吨/年,全厂酸洗能力不变,仍为5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成立于2003年9月,现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同时由于需求市场对于酸洗金属板要求改变,需要对金属板生产工艺进行技改。企业租用**市****经济**社位于**市华士镇曙新村曙新路8-2号厂房3786平方米(以下简称“曙新路厂区”),搬迁原厂区1条酸洗线并进行改建,购置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共6台套。项目建成后,曙新路厂区金属板酸洗加工设计能力为6万吨/年,全厂酸洗能力不变,仍为50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金属板(不锈钢板、钛板)--切割--打磨--预清洗--一次酸洗--清洗1--二次酸洗--清洗2--风干--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金属板(不锈钢板、钛板)--切割--打磨--预清洗--一次酸洗--清洗1--二次酸洗--清洗2--风干--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预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三级喷淋净化装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华士河。2、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调配、一次、二次酸洗产生的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硝酸和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废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在打磨房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一次、二次酸洗、酸调配在酸洗线配套密闭罩内进行,产生的酸雾(氟化物和氮氧化物)与硝酸和氢氟酸储罐、废酸储罐大小呼吸一起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三级喷淋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3、噪声:主要为等离子切割机、地抛机等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用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置于室内等措施。4、振动:振动源为2台空压机,配备隔振装置,可有效控制振动源强,且位于密闭空压机房内,传递过程可有效衰减。5、固废: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场地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预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三级喷淋净化装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华士河。2、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调配、一次、二次酸洗产生的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硝酸和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废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在打磨房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一次、二次酸洗、酸调配在酸洗线配套密闭罩内进行,产生的酸雾(氟化物和氮氧化物)与硝酸和氢氟酸储罐、废酸储罐大小呼吸一起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三级喷淋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噪声:主要为等离子切割机、地抛机等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用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置于室内等措施。4、振动:振动源为2台空压机,配备隔振装置,可有效控制振动源强,且位于密闭空压机房内,传递过程可有效衰减。5、固废:金属边角料、废磨盘、金属屑、废刷辊、废布袋、滤尘、废酸、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滤布、废滤袋、结晶盐、废机油、废机油桶以及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废磨盘、金属屑、废刷辊、废布袋、滤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酸、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滤布、废滤袋、结晶盐、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该项目厂内设有一般工业固废堆场1处,占地面积为30m2,满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需要。该项目设有危废仓库一座,占地面积为50m2,废酸储罐3个,单个容量38m3,危废仓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建设和维护使用。 |
| 排气筒编号变化,原因:环评审批打磨工序排气筒编号为DA009,调配、一次、二次酸洗工序、硝酸和氢氟酸储罐、废酸储罐大小呼吸排气筒编号为DA010。为方便曙新路厂区管理,排气筒重新编号,打磨工序排气筒编号为DA002,调配、一次、二次酸洗工序、硝酸和氢氟酸储罐、废酸储罐大小呼吸排气筒编号为DA001。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应小于202m3,初期雨水池114m3(位于车间中部)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1个2025m3事故应急池(位于酸洗线地下一层空间,长50m*宽9m*高5m,扣除3个50m3、5个15m3罐体,余下容积为2025m3);初期雨水池实际建设117m3,位于办公区东侧。 |
| 事故应急池大小、初期雨水池大小及位置变化,原因:因场地及地下管道因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96 | 0.0396 | 0 | 0 | 0.04 | 0.04 | |
| 0 | 0.0929 | 0.1782 | 0 | 0 | 0.093 | 0.093 | |
| 0 | 0.0064 | 0.0178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0022 | 0.003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127 | 0.0277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02 | 0.4 | 0 | 0 | 0.202 | 0.202 | / |
| 0 | 0.0163 | 0.037 | 0 | 0 | 0.016 | 0.01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COD和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化粪池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JL-GC****04066: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5日,该项目厂区接管口化学需氧量浓度195~277mg/L、悬浮物浓度35~48mg/L、氨氮浓度15.4~18.0mg/L、总磷浓度5.40~5.76mg/L、总氮浓度30.2~33.9mg/L,均满足接入**市****公司接管标准,即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 | |
| 2 | 污水处理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 | 污水处理装置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Timi-JCBG-C0982【2024】: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该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后道回用水pH7.2~7.3、总氮浓度7.41~9.69mg/L、氟化物浓度0.5~1.13mg/L、铁未检出、化学需氧量浓度32~39mg/L、石油类浓度0.06~0.13mg/L、溶解性总固体浓度546~746mg/L,均可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 |
| 1 | 切割废气治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布袋除尘装置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Timi-JCBG-C0982【2024】,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该项目颗粒物厂界浓度最高值为0.186mg/m3,达到了**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
| 2 | 打磨废气治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布袋除尘装置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JL-GC****04066: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5日,该项目DA002排气筒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2~1.5mg/m3,排放速率为3.65×10-3~4.56×10-3kg/h;均达到了**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
| 3 | 调配、一次、二次酸洗工序、硝酸和氢氟酸储罐、废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治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三级喷淋净化装置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Timi-JCBG-C0982【2024】: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DA001排气筒中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25~1.56mg/m3,排放速率为0.034~0.043kg/h,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8~1.1mg/m3,排放速率为0.022~0.03kg/h,均达到了**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布置在室内、合理布局、距离衰减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Timi-JCBG-C0982【2024】: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该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6.0~57.1dB(A)、夜间噪声值为45.5~46.9dB(A),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场地要求。 |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磨盘、金属屑、废酸、废刷辊、废布袋、滤尘、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滤布、废滤袋、结晶盐、废机油、废机油桶及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废磨盘、金属屑、废刷辊、废布袋、滤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酸、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滤布、废滤袋、结晶盐、废机油、废机油桶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厂区内设有一般固废堆场1处,危废仓库一座,废酸储罐3个,固废分类贮存,不外排,具有三防措施,标识齐全。 |
| 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在使用、储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公司砂山路老厂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2月1日,****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 320281-2023-048-M)。曙新路厂区已与**市****公司签订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服务协议,正在编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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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的设施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3、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须经安全认证并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44436G002P;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验收合格。2、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自批准之日起未满5年开工建设。3、管理部门目前尚未提出有关要求,若后期提出,企业将及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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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