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经营权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金桂路16号南楼

中标金额:/

四、评审专家名单:马文莉、喻敬群、崔燕、张惕生、朱勇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收费金额:15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1、****中学食堂委托经营;2、****中学食堂服务采购;3、****中学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渡春路1****交易所),联系电话:183****0407。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青年路80号

电话:181****4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渡春路1号

联系方式:187****5200、183****0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秦辉

电话:187****5200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4
中标通知
青阳县第一中学食堂经营权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