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工程结算服务”询价人为中****公司,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选聘服务商。
1.2询价内容1.2.1询价内容:工程结算服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下:
|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
| 服务范围 |
工作内容 |
|
| 竣工结算阶段 |
工程结算服务 |
计算并核对工程量、协助处理争议、造价咨询,以及为完成合同任务所进行的一切必要的工作 |
1.2.2服务工程/标段名称:
(1)**绿道(一期)**示范段、**区段、中心**段(长久桥—****中心)建设项目**区段、中心**段(长久桥—****中心)工程一标段(以下简称“长久桥一标段”);
(2)**水生态治理(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水生态(一期)一标段”);
(3)****中心**示范段(太升桥—**亭)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以下简称“太升桥一标段”);
(4)****中心**示范段(太升桥—**亭)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太升桥二标段”);
(5)****中心**段 (五丁桥-太升桥、九眼桥-二环路府河桥、二环路府河桥-府城大道、沧浪桥-小南街)、高新段(世纪****-天府大道桥)、截污干管(九眼桥-府城大道)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以下简称“五丁桥一标段”);
(6)****中心**段(五丁桥-太升桥、九眼桥-二环路府河桥、二环路府河桥-府城大道、沧浪桥-小南街)、高新段(世纪****-天府大道桥)、截污干管(九眼桥-府城大道)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以下简称“五丁桥二标段”);
(7)****中心**段、高新段、截污干管建设项目及**绿道(二期)天府新区段、**区段建设项目施工九眼桥-二环路府河桥、**区段标段(以下简称“****区段”);
(8)其他待定工程。
| 序号 |
服务工程/标段(简称) |
收费阶段 |
预计送审金额 (万元) |
备注 |
| 1 |
长久桥一标段 |
二审 |
1586.68 |
结算时以实际结算送审金额为计算基数 |
| 2 |
水生态(一期)一标段 |
一审+二审 |
3207.02 |
|
| 3 |
太升桥一标段 |
二审 |
5449.05 |
|
| 4 |
太升桥二标段 |
一审+二审 |
1025.56 |
|
| 5 |
五丁桥一标段 |
一审+二审 |
4990 |
|
| 6 |
五丁桥二标段 |
一审+二审 |
416 |
|
| 7 |
****区段 |
二审 |
613.62 |
|
| 8 |
其他待定工程 |
一审+二审 |
100 |
1.2.3服务周期:
以单个工程项目为例:
开始时间:以委托人提供任务书、图纸、送审结算书的时间为准;
完成时间:以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该项目审计报告成果时间为准。
1.2.4询价编号: THXN-JJFW-2025-004 。
1.2.5最高限价(含税):496698.75元(注:本询价项目最高限价按以下折扣率计算:①单个工程项目单次服务折扣率为《****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附件收费标准第9项审核竣工结算收费费率的 51% ;②单个工程项目如一审后二审,服务费另计,二审最高限价服务费折扣率为(川价发〔2008〕141号)附件收费标准第9项审核竣工结算收费费率的 51% 的 51% )。以下是《**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节选第9项收费项目“审核竣工结算”部分:
| **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基数 |
(‰) |
|||||
| ≤100万元 |
≤500万元 |
≤1000万元 |
≤5000万元 |
≤1亿元 |
>1亿元 |
|||
| 9 |
审核竣工结算 |
送审工程造价 |
5 |
4.8 |
4.6 |
4.4 |
4 |
3.5 |
(1)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方式的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以长久桥一标段二审送审金额1586.68万元为例
100万元×5‰=0.5万元
(500-100)万元×4.8‰=1.92万元
(1000-500)万元×4.6‰=2.3万元
(1586.68-1000)万元×4.4‰=2.581392万元;
合计7.301392万元
(2)以上项目为暂定项目,未开展工程结算服务的项目,不得计算服务费。
1.2.6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委托人不以现金方式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委托人以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酬金时,咨询人自愿接受,视同银行转账支付,且委托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1.3报价人资格要求1.3.1基本条件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以上;
1.3.2具体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起每月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报价人近三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投标人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相关承诺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4)业绩要求:报价人至少具有1个送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结算审核(或结算审计)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询价函及采购询价文件的获取1.4.1本项目询价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报价人提供纸质询价文件,询价人于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27日11时00分(具体以系统发布的时间为准)通过三链交易共享平台发布询价公告。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登录“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登录网址https://scpma.****.cn/)后在上述日期内报名参与。
(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服务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单位的服务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2)在网平级单位服务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申请单位:****)通过后报名参与。
(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1.5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1.5.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并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1.5.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11时30分(具体以系统发布的时间为准)。询价响应人应当通过“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供应商页面(网址:https://scpma.****.cn/)上传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标书代写
1.5.3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询价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询价响应文件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时间截止后,询价人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标书代写
1.5.4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三链交易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1.6询价人信息询价人:中****公司
询价地址:三链交易共享平台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5****8005
邮 箱:/
日 期:2025年7月24日
|
1
|
****项目部工程结算服务采购询价文件.docx
|
|
下载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