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41-04地块(埔顶路(金龙大道至福熙路段)和福熙路)配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 ||
| 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41-04地块(埔顶路(金龙大道至福熙路段)和福熙路)配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 ||
| 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41-04地块(埔顶路(金龙大道至福熙路段)和福熙路)配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评标公示 | ||
| 正常 | ||
| 2025-07-24 11:10:00 | ||
| 2025-07-28 09:10:00 | ||
| 2025-07-24 11:08:53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41-04地块(埔顶路(金龙大道至福熙路段)和福熙路)配建市政道路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41-04地块(埔顶路(金龙大道至福熙路段)和福熙路)配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41-04地块(埔顶路(金龙大道至福熙路段)和福熙路)配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23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评标地点:****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有4家,分别是: (1)**建****公司 (2****集团有限公司; (3****集团****公司; (4)****。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4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分别为:**建****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初步评审不通过的情况:无。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四位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定标地点:****1号评标室 ****委员会:5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担任,其余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发包人或者使用单位及其上下级机构中产生,也可外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外聘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成员从2倍或以上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组长承担定标过程中的管理责任。 (四)定标办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投票表决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1936.69元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12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陈伟华 | 资质资格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244********00730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1、****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 2、**县各乡镇(街、区场)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街道道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三栋中心园数码南路西段市政道路工程。 4、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及先进能源****实验室项目总部区出入口道路建设工程。 5、规划八路(规划二路-科创大道)建设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公司 | ||||||||||||||||||||||
| 投标报价 | ****5068.31元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12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骆国华 | 资质资格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27061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1、南边灶安置区周边道路(原**城市政道路)工程。 2、**县梅陇梅星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3、新材料片区平陵片区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首期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4、仲恺区公交站港湾式升级改造(一期)工程。 5、三栋镇狗桥改造及交通整治工程。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5270.89元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12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朱世文 | 资质资格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244********03836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 |||||||||||||||||||||
| 业绩情况 | 1、**县新圩镇马圩河、大冲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2、**区泮坑森林公园“枫林湾”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3、****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市政配套期土方工程。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20号小区三新南路2-1****执法局办公楼7楼708、709房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电话 | 0752-****311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运输局****分局 | 联系电话 | 0752-****588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三新南路16号供销大厦四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4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28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18)。 | ||||||||||||||||||||||
|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