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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施工准决字〔2025〕第13号
**县宜居****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7月24****机关提出**县2024年乡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7月24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新证核发)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 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姚祺
收件日期:2025 年7 月24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冯文凤 证号:250****8002
赵尚林 证号:250****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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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