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4
****拟对“****对外宣传服务项目”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供应商拟定为“****集团●****报社”,地址:**市江东中路369****集团。主要理由如下:
****集团全媒体矩阵具有权威性、思想性、可读性,在**省政商主流层面和省厅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有着庞大且固定的读者群,覆盖全省各级区域市场,对提高全球关注度,提升**影响力,有着独特强大优势。**时报2011年由人民日报****集团,为省级报纸,立足**、辐射长三角,集中区映**及长三角地区社会经济人文民生新闻,年均发行50万份,****机关和中青年干部欢迎。学校研究决定,****集团﹒****报社****学校发展历史、党建建设、人才战略、师德建设等方面战略**宣传,涵盖校领导署名文章、治校理念阐释、重要政策学习等内容,部分重要稿件在**日报刊发,其他稿件通过**日报旗下全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学校指定刊物,具有唯一性。
附:有关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经论证,****集团﹒****报社全媒体矩阵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思想性、可读性,在****教育厅高校有着庞大且固定的读者群,****学校的社会关注度、影响力具有独特的优势。近年来,****对外宣传服务项****集团提供服务,****集团服务期间,用户体验良好,服务优质。
综上,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集团●****报社”负责完成本项目。
李翠梅 ****宣传部理论处 高级职称)
李文超 ****宣传部****研究室 高级职称)
熊絮茸 ****大学党委宣传部 教授)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1日16:00前携书面材料(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有效)递交至********办公室,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该项目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执行。
****办公室联系方式:李老师,电话:0516-****0231。
********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