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数智费控系统及业务梳理的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采购项目:奥普智能科技-数智费控系统及业务梳理项目
2、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根据我司数字化转型需求,现公开招标采购一套先进的费控****公司业务流程;旨在实现费用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管理,提升财务运营效率与合规性管控水平。
1.1核心功能模块: 须包含费用预算、费用申请、报销管理(含发票OCR识别、验真查重)、审批流引擎、****银行/第三方支付接口)、凭证生成(与财务系统集成)、报表分析、移动应用(APP/企业微信/钉钉集成)、差旅管理集成等核心功能模块。(原公告内容包含“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模块)
1.2建设目标:实现费用预算、费用申请、审批、报销、支付、核算、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管理,提高报销效率和员工体验,加强费用合规性管控,降低运营风险,提供多维度的费用数据分析与报告,支持管理决策,。
2、合同期:2025年8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项目周期:150个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项目限制价:25万以内
5、建设地点:**省**市钱塘区21号大街210号
6、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截至公告发出时间不少于三年;
2、投标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费控系统或相关财务管理软件的开发、实施经验。须提供3 个及以上与本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度相当的同行业或类似规模企业成功实施的案例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等);
3、投标产品(费控系统)须是投标人自有知识产权或拥有合法授权销售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产品需成熟稳定,在国内市场拥有一定份额和良好口碑;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同类项目实施管理经验,须提供简历和相关证明;须承诺投入具备足够经验和资质的实施顾问团队。
【项目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
【项目验收标准】
按中标方投标技术方案相关标准执行。
四、投标人承诺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主体,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投标人须承诺: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串标、围标等严重违约行为;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场地、人员。
3、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3.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3 投标人****公司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3.4****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3.5 投标人有行贿行为的;
3.6 投标人存在采购人在职职工或特定关系人入股情形的;
3.7 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8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所列情形的,须****公司公章,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五、投标报名
1、符合上述情况的单位可将相关资料发送至****@aupu.net邮箱,备注项目名称,工作人员将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方式发送《投标邀请函(含投标资料)》(不收取任何资料费用),报名资料如下:
1.1 公司营****公司公章)
1.2 投****公司公章)
1.3 企业介绍(含案例、产品介绍)
1.4 企业资质证书
1.5 案例(合同复****公司公章)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0日
六、开标相关事宜标书代写
1、招标人不组织招标答疑,若有疑问请在招标前提出;
2、开标时间:暂拟于8月5日-8月8日期间开展,具体以招标人邮件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根据《投标邀请函》要求准备;
4、招标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及时间:0571-8817 2888转1209,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七、其他说明
1、投标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奥普****公司,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