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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我局同意推荐《青砖青瓦制作技艺(**青砖青瓦制作技艺)》传承人谢启兰申报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实名反映。
公示期为20天(2025年7月24日---8月13日)。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0775-****858。
附件:**县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