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五原县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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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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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县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2025-07-24 15:27

****事业单位、乡镇、社会团体、各企业、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人员: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25]239号)和《**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以下称《实施办法》,现将2025年**县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年度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上人员需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会计人员必须在“**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简称**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系统)进行信息关联,在会计人员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按页面提示信息确认完成**信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进入**系统后,系统自动****银行及继续教育档案。会计人员取得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实行**系统与**统一平台双平台记载方式。会计人员应主动完成信息采集,接受会计管理机构、社会相关部门的监督。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以免影响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资格考试以及职称评审等。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

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办法》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

会计人员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范围、培训方式、学分管理、培训要求等按《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具体操作参阅**会计网“**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

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课程分级等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要求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以及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和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等有关内容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记载方式

(一)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记裁

会计人员进行网络培训、现场培训的前提是会计人员信息已经进入**统一平台,并已经在**系统进行了确认。会计人员取得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首先记****银行,**系统24小时后自动同步至**统一平台,当年度最晚一次同步时间为次年3月31日。

(二)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会计人员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统一平台未正常显示出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以及当年度未进入**统一平台需要在以后年度补记载学分的,会计人员可以在**统一平台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模块申请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申请学分登记需要的证明统一在**系统“继续教育档案查询”页面导出。按照**统一平台规范,会计人员可以申请记载当前年度前10年内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

(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人员以视同完成继续教育方式取得的学分,会计人员直接在**统一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对于**统一平台已经自动记载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人员不需要再申请登记。进行登记的具体****财政厅会计处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自治区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档案记载相关事宜的公告》。

对于参加**自治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网络答题参赛人员,得分80-89分(含)的,可抵免**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分,参赛人员得分90分及以上的,可抵免**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0学分,获得满分的参赛人员,除获得电子证书外,还将有机会获得话费奖励。

(四)**系统自动从**统一平台获取继续教育信息

按照财政部规划,省级系统可以通过系统接口或其他方式从**统一平台获取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信息。待**统一平台落实此政策后,**系统会第一时间将**统一平台已经记载而**系统没有记载的继续教育信息按**要求的方式同步到**系统,具体落实时间等待财政部统一安排。

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

****财政厅备案的2024--2026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共8家,分别是:******公司、******公司、**华夏****公司、**东奥****公司、******公司、****、******公司和**南瑞****公司。会计人员可以从**会计网首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入口登录选择以上网络培训机构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或补学。会计人员从以上机构培训取得的学分,培训机构以系统接口的方式自动记载到**系统会计****银行。

七、继续教育其他事宜

(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收费、服务期

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要求每年度至少完成60学分。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收费执行以前年度形成的行业自律价格,即:按年度计费,30元/人年。按学分计费,0.5元/学分。按学分收费主要适用于当年度已经通过其他培训方式取得部分学分后,学分仍不满足年度最少60学分要求的学分补差。会计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收费方式。按学分方式收费每次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年度自律价格。

会计人员在网络培训机构购买的专业科目课程,从课程开通之日起算,服务期限为90天。服务期内必须完成学习、考试,取得年度要求的至少60学分。取得的学分由培训机构记****银行后视为完成相应年度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考试、考核要求

培训机构必须将全部培训课程设置为考试课程。会计人员完成某门课程的学习后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记载本门课程的学分。考试实行学一门考一门的考试政策,不得多门课程合并考试。

(三)继续教育学分记载时间要求

2026年1月10日前,现场培训机构完成2025年全部培训学员学分记载。2025年12月31日24时网络培训平台关闭会计人员购买课程,已经购买课程的学员必须在90日内完成学习和考试,网络培训机构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会计人员2025年所培训年度的学分记载工作。

(四)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

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明登录**系统,在继续教育档案查询菜单页面导出、打印。会计人员评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在“**人才信息库”打印,打印前必须将**系统记载的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情况通过系统接口同步至“**人才信息库”,同时必须按****保障部门要求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后,方能打印。具体操作方式请阅读《**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

(五)关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自****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请阅读《**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201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在自****保障部门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网及“**人才信息库”体现,不记载到“**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学分银行,也不记载到**统一平台。会计人员不得在**统一平台申请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记载。

八、继续教育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事业单位、乡镇、社会团体、各企业、代理记账机构,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对会计人员****财政局反馈。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要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方便。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电话:047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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