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拟批宁夏泾源县龙房宫片区生态环境修复与农林文旅康融合开发EOD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及水土保持、山洪及地质灾害)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的公示

审批
宁夏-固原-泾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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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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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7-17
名称
****环境局**分局拟批****县龙房宫片区生态环境修复与农林文旅康融合开发EOD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及水土保持、山洪及地质灾害)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拟批****县龙房宫片区生态环境修复与农林文旅康融合开发EOD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及水土保持、山洪及地质灾害)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龙房宫片区生态环境修复与农林文旅康融合开发EOD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及水土保持、山洪及地质灾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7日-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954-****296

通讯地址:**县**西街296号邮编:756400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县龙房宫片区生态环境修复与农林文旅康融合开发EOD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及水土保持、山洪及地质灾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县龙房宫片区生态环境修复与农林文旅康融合开发EOD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及水土保持、山洪及地质灾害)

二、建设地点:**县黄花乡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公司

六、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县黄花乡,合计治理羊槽河长度3.926km,生态沟渠长度4.518km,排洪渠长度2.90991km,治理溪流湿地面积0.006098km2。主要建设内容为:1、城乡供水一体化及水土保持,包括泾河支流羊漕河水生态修复(采取河道生境构建工程、现状旁路湿地提升改造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生态步道工程、绿化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等)、溪流湿地(采取驳石护岸、底泥清理)、生态沟渠(对红土沟实施水生植物种植工程及生态护坡工程,对**村边沟进行基底修复)。本项目总投资为3467.57万元,环保投资额为88.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4%。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作为道路防尘或绿化用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通过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选择在枯水期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进行冲洗、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裸露场地采用遮阳网进行覆盖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控制汽车鸣笛、设置围挡、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送附近城镇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对于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送****垃圾场处置。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杜绝沿途洒落,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划定标明施工区域,减少在非施工区域的活动;临时占地及时清理场地,破坏的植被及时恢复;涉水工程选择在枯水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水排放。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

项目为河道治理建设工程,为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根据本项目特点,运营期无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

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对项目范围内植被系统进行科学的管养,开展运行期的生态监测和调查,确保植被生态恢复效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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