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对晋祠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太原-清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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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417号
**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对晋祠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管理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对晋祠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清住建函〔2025〕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对晋祠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对晋祠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位于**市**县清源镇。**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以清审初设〔2024〕14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县鑫光星悦城片区**大街(文源路—春光路)、春光路(**大街一启迪街)、启迪街(文源路一育青路)共1000.088米铺设排水洪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仅土建)、中水工程和路面修复工程等。

二、项目全部位于晋祠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内。2025年,****政府出文说明该项目属于重要民生工程,属于因地形原因无法避让、确需经过或者进入泉域重点保护区的项目。

三、项目所在区浅层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1.9m;中深层孔隙地下水顶板埋深35m,上覆粘土隔水层;岩溶地下含水层顶板埋藏深大于800m,上覆石炭系**组铁铝质泥岩等隔水层。项目基础最大开挖深度2.5m,施工期对浅层孔隙地下水产生暂时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项目施工基本不会对中深层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造成扰动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项目单位应加强水**保护工作,采取严格的水**保护措施,同时,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不会对泉域水**造成影响。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文件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对晋祠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

管网建设工程对晋祠泉域水**影响评价

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省泉域水**保护条例》的规定,******管理局委托****编制完成了《**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对晋祠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水利厅于2025年4月15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技术审查会,参****水务局单位代表,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会议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县鑫光星悦城片区排水防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位于**市**县清源镇。**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以清审可研〔2024〕10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以清审初设〔2024〕14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该工程主要对**县鑫光星悦城片区**大街(文源路—春光路)、春光路(**大街—启迪街)、启迪街(文源路—育青路)共1000.088米铺设排水洪涝及地下综合管网,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仅土建)、中水工程和路面修复工程等。

二、该项目位于晋祠泉域范围,并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政府于2025年3月20日明确该工程属于鑫光悦城二期居民住宅小区配套市政工程,属于**县重点民生工程,并因配套现有居民住宅小区无法避让。

三、《报告》在分析晋祠泉域水文、地质及水文地质、水**状况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该项目影响评价范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项目对晋祠泉域水**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四、项目区浅层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1.9m;中深层孔隙地下水顶板埋深35m,上覆粘土隔水层;岩溶地下含水层顶板埋藏深大于800m,上覆石炭系**组铁铝质泥岩等隔水层。该项目基础最大开挖深度2.5m,施工期对浅层孔隙地下水产生暂时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项目施工基本不会对中深层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造成扰动影响。

五、该项目施工期废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应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得直接外排;基坑排水妥善处理,严禁直接外排。运行期生活污水管道做好放渗漏措施,定期进行渗漏检测,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

六、该项目施工期危废交由有资质部门专业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

七、该项目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施工期废污水沉淀池、危废暂存处、垃圾堆存处、沉砂池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

系数应不大于1.0×10-12cm/s;运营期生活污水管沟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cm/s。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水**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晋祠泉域水**产生影响。

《报告》通过技术审查,可以作为该项目业主单位对晋祠泉域水**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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