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公开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现将公开遴选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主体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相关要求申报。
一、申报对象
可申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公司、农民**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家庭农场****农场名录系统管理,公益性服务组织及本地挂靠、委托或转包等不符合条件的主体不得申报。
二、资格要求
1.依法登记设立。服务主体需依法在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及公章,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标识等,具有一定的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对综合能力较强的服务组织适当放宽年限限制。
2.组织管理规范。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作业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运行,近2年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政府和农****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3.服务标准明晰。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相应服务,且服务标准公开透明。执行规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服务对象签订电子或纸质服务合同。
4.服务能力较强。拥有能够在我区完成拟承担作业任务的各类合格作业机具和符合条件的机具存放场地,作业任务专业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服务主体拟承担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不少于5台(允许服务主体吸收作业机具机主带机入社,但入社成员须与服务主体签订入社合同,1名耕作机机主只允许加入1个服务主体、不允许重复加入)。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服务小农户数量占服务对象总数比例不低于60%。
5.服务成效明显。在科技运用、服务装备、生产技术、经营模式、服务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或组织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成立近2年来未出现较大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安全事故,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自愿向拟服务辖区的镇提出实施服务项目申请,所有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政府审核合格后,****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此次财政资金补贴对象。评审合格的服务主体报**市**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小组审核认定,****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
四、相关要求
(一)实施区域及内容。在全区12个镇实施小麦、油菜、水稻、玉米、大豆等作物的耕、种、防、收、烘干等重点生产环节的托管服务。
(二)服务要求。各镇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对象按就近、择优原则选择服务主体,组织引导辖区内服务对象与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并在项目实施村村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服务合同报实****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服务主体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根据农事季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过程中,由服务主体详细填写《**市**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小农户(经营主体)作业台账》,由服务对象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服务费等进行评价并签字确认。在每个服务环节服务作业结束后10日内,服务主体按要求填报《**市**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申请表》,向作业区域所在镇、村申请验收,同时报送服务作业台账等资料。服务主体对报送的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服务后补助”补助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的服务面积进行补助,参与本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纳入补助范围,根据验收合格情况按程序分别兑现补助资金至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按作业面积的40%服务面积给予补助,服务对象是小农户的,按作业面积的100%服务面积给予补助,具体标准以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四)综合托管系数。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大豆等作物的折算面积=0.35*耕的面积+0.26*种的面积+0.13*防的面积+0.26*收(烘干)的面积。
(五)报送时间、地点。2025年1月14日18:00前将申报****服务所****政府,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说明:本公告遴选的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按照市场价格收取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项目****人民政府审核的资金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2.**市**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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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附件1
**市**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年 月 日
| 服 务 主 体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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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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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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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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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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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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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数 |
机械数量 |
其中:自有机械数量 |
带机入社机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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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类型 |
□******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基层供销社 □供销社社有企业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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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范围 |
□耕 (具体作业环节: ) □种 (具体作业环节: ) □防 (具体作业环节: ) □收 (具体作业环节: ) □其他 (具体作业环节: )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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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 务 主 体 |
申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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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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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委会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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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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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农业农村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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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
服务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一、《**市**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作业服务台账、与服务内容和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场所、农业机械和设备实景照片、服务合同;
四、农用机具登记台账;农用机具行驶证、驾驶证、机具租赁合同或带机入社(主体)合同复印件;购机证明;
五、作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并提供身份证明信息等复印件;
六、近一年经营情况报告。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