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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不动产(****0210)号
继承人:李德美、兰云露、兰兴锐、兰兴鹏
被继承人:兰天兴
因李德美、兰云露、兰兴锐、兰兴鹏继承被继承人兰天兴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兰天兴于2025年2月10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广场社区红军路1号7幢131号。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有:李德美、兰云露、兰兴锐、兰兴鹏、兰兴如,该房屋由李德美、兰云露、兰兴锐、兰兴鹏共同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中心)
公告期: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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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