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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规定,我乡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对**县都康乡**村****基地配套项目施工单位报名进行公告,并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乡领导班子会议对报名的相关单位进行讨论,会议议定**县都康乡**村****基地配套项目施工单位为****,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天(即2025年7月2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乡或监督部门进行反馈。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政府网(http://www.****.cn)。
实施单位:****;
联系电话:0771-****007;
地 点:**县都康乡**街091号;
监督部门:****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77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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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