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table {border-spacing:0}
贺采复[2025]22号
质疑供应商名称:****
委托代理人:宋佳丽 联系方式:181****3234
地址:**市**区金花路景天巷1号信宁公寓813号房
你公司2025年7月22日递交****2025年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多媒体和课桌椅采购项目(****)的质疑函收悉,质疑事项涉及到技术参数问题,我中心当日将质疑函转交采购人,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答复: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属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已对技术参数作出修改,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详见网上“****关于****2025年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多媒体和课桌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标书代写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
集中采购机构:****
2025年7月2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