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准南煤田**河-三屯河
一带煤层气**调查评价项目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落实临时用地分级审批管理的通知》(昌州自然资发〔2022〕77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准南煤田**河-三屯河一带煤层气**调查评价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准南煤田**河-三屯河一带煤层气**调查评价项目临时用地,总面积0.9537公顷(合14.31亩)。该项目涉及两宗地,宗地一位于**河乡辖区,面积0.8018公顷(合12.03亩),宗地二位于塔西河乡辖区,面积0.1519公顷(合2.28亩),占用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权属为国有。该项目办理临时用地期限自2023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2年),办理临时用地用途为井场、生活区、临时施工道路,复垦截至期限为2026年7月4日。2025年6月,******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向我局递交复垦验收申请,申请复垦面积0.9537公顷(合14.31亩)。
二、验收情况
2025年6月,****草原局对该项目已完成复垦验收。2025年7月,****人民政府、****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对该项目进行复垦验收,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程符合复垦方案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权利人对该项目土地复垦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时限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复垦完成情况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项目土地复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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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