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新疆准南煤田玛纳斯河-三屯河一带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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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准南煤田**河-三屯河一带煤层气**调查评价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3 18:22:34

关于******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准南煤田**河-三屯河

一带煤层气**调查评价项目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落实临时用地分级审批管理的通知》(昌州自然资发〔2022〕77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准南煤田**河-三屯河一带煤层气**调查评价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准南煤田**河-三屯河一带煤层气**调查评价项目临时用地,总面积0.9537公顷(合14.31亩)。该项目涉及两宗地,宗地一位于**河乡辖区,面积0.8018公顷(合12.03亩),宗地二位于塔西河乡辖区,面积0.1519公顷(合2.28亩),占用地类为天然牧草地,权属为国有。该项目办理临时用地期限自2023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2年),办理临时用地用途为井场、生活区、临时施工道路,复垦截至期限为2026年7月4日。2025年6月,******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向我局递交复垦验收申请,申请复垦面积0.9537公顷(合14.31亩)。

二、验收情况

2025年6月,****草原局对该项目已完成复垦验收。2025年7月,****人民政府、****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对该项目进行复垦验收,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程符合复垦方案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权利人对该项目土地复垦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时限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复垦完成情况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项目土地复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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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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