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5-07-24 18:00:39 |
项目名称:2025-2027****联通宣传品制作框架招标
招标编号:NJ-K1-2025-034
招标代理编号:02-10-04A-2025-D-F-C1586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5年07月02日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7月22日进行了开标,2025年07月22日完成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如下:
标包一(区域:**6分公司:**、**、**、**、**、**+**各部门:公客、政企BG、青少年、市场部、产互、网络部、办公室、党群等):
第一名:****;
(1)不含增值税折扣报价:56%;增值税税率:13%;
(2)交货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3)质保期:自收货之日起6个月;
(4)标包一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名:****公司;
(1)不含增值税折扣报价:56%;增值税税率:13%;
(2)交货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3)质保期:自收货之日起6个月;
(4)标包一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名:中****公司;
(1)不含增值税折扣报价:57%;增值税税率:13%;
(2)交货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3)质保期:自收货之日起6个月;
(4)标包一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标包二(**、**):
第一名:****公司;
(1)不含增值税折扣报价:58%;增值税税率:13%;
(2)交货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3)质保期:自收货之日起6个月;
(4)标包二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2月5日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标包三(**):
第一名:******公司;
(1)不含增值税折扣报价:60%;增值税税率:13%;
(2)交货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3)质保期:自收货之日起6个月;
(4)标包三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9月26日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标包四(**、**):
第一名:**市****公司;
(1)不含增值税折扣报价:61.50%;增值税税率:13%;
(2)交货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3)质保期:自收货之日起6个月;
(4)标包四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9月5日至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合同/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质疑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泽宇/刘涛/芮嘉伟(招标代理)
异议受理电话:131****3614/155****3985/132****0092(招标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招标代理)
异议受理地址:**市**区华侨路街道**路120号青华大厦(招标人)
**省**市**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区9F (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中国****公司****纪委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