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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062245
招标编号:****
招标名称:****公司****公司**许各庄项目)混凝土招标书0415
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双方核对上月整月供应的混凝土数量,由供、需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以每月供、需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为准,不合格品不予结算。买受人收到出卖人提交的合同结算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或13%)后,供货第1个月至第3个月材料结算总额在第4个月支付7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2个月内将支付材料款至挂账金额的70%,供货完毕后2个月内支付至挂账金额的85%,剩余的15%材料款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付清。
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通知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
特此通知。
招标人:****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