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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变更新增道路涉铁段部分施工 | ||
| **市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变更新增道路涉铁段部分施工 | ||
| 其他(失败、暂停、流标、失效)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变更新增道路涉铁段部分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市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变更新增道路涉铁段部分施工(复评) | ||
| 公示名称 | **市物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变更新增道路涉铁段部分施工(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7月09日 | ||
| 评标情况 |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系数汇总:5.80;评审报价(元):****2328.73;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主)****;(****研究院;系数汇总:5.81;评审报价(元):****1719.76;原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系数汇总:5.93;评审报价(元):****9525.66。在中标结果公****一中标候****一局****公司;****集团****公司)的投诉,于2025年7月24****委员会复评,****委员会核实,原第一中标候****一局****公司;****集团****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无效,应作废标处理。现按照复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主)****;(****研究院;系数汇总:5.81;评审报价(元):****1719.76;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系数汇总:5.93;评审报价(元):****9525.66;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系数汇总:5.94;评审报价(元):****3428.34。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 (****研究院 | ||
| 投标报价 | ****0024.39元 | ||
| 质量承诺 |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或以上标准。 | 工期 | 9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汉波 | 资质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编号:粤244********18891 |
| 业绩 |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6752(成)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10969 | |
| 业绩情况 | 投标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公司 | ||
| 投标报价 | ****9274.90元 | ||
| 质量承诺 |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或以上标准。 | 工期 | 9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马壮 | 资质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编号:粤244********0985 |
| 业绩 |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55679 | |
| 业绩情况 | 投标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945.04元 | ||
| 质量承诺 |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或以上标准。 | 工期 | 9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巍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编号:豫141********18598 |
| 业绩 |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62000 | |
| 业绩情况 | 投标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梅菉镇**中路17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恒武 | 联系电话 | 0759-****19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9-****862 |
| 联系地址 | **省**市**市**北路75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实名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862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 ||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