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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1MA75WAG24R | 建设单位法人:李勇 |
| 任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县 |
| **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
| ****综合能源项目(脱硫剂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回族****工业园区 **回族****工业园区 |
| 经度:106.936111 纬度: 39.015000 | ****机关:****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5 |
| 宁平管环表〔2024〕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1MA75WAG24R001P |
| 2025-06-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98.75 |
| 1054.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1MA75WAG24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6********841220K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检测中心 |
| 916********841220K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26SrGY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电石渣浆液制备车间一座,年产脱硫剂浆液31.64万t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电石渣浆液制备车间一座,年产脱硫剂浆液31.64万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将电石渣制成电石渣浆液,在脱硫塔浆池中加入电石渣浆液来代45%量的石灰石浆液,使浆池中pH控制在4.8-5.0之间,提高保证脱硫产物的氧化和结晶,同时在运行的循环泵的入口管上加入55%量的电石渣浆液,经循环泵和循环管道的均匀混合,将喷淋层浆液的pH值提高到6.5左右。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将电石渣制成电石渣浆液,在脱硫塔浆池中加入电石渣浆液来代45%量的石灰石浆液,使浆池中pH控制在4.8-5.0之间,提高保证脱硫产物的氧化和结晶,同时在运行的循环泵的入口管上加入55%量的电石渣浆液,经循环泵和循环管道的均匀混合,将喷淋层浆液的pH值提高到6.5左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石渣原料含水率为 30% ,卸料及下料过程不易起尘;电石渣搅拌工序在密闭环境下进行故不考虑搅拌工序产生的扬尘;大粒径电石渣破碎回用时的原料已加水搅拌,含水率高,不易产生粉尘。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处理工序保持不变,采用中和、凝聚、澄清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除尘、干灰加湿等用水,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器、过滤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房生产布局,将噪声较高设备设立单独的隔振基础;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并加强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大粒径电石渣、脱硫石膏、电石渣表面分离的杂质,均属于一般固度,脱硫石膏和电石渣表面分离的杂质****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大粒径电石渣破碎后重新进入消化池继续使用。 电石渣浆液制备车间、电石渣暂存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 ,K≤1×10-7cm/s)。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石渣原料含水率为 30% ,卸料及下料过程不易起尘;电石渣搅拌工序在密闭环境下进行故不考虑搅拌工序产生的扬尘;大粒径电石渣破碎回用时的原料已加水搅拌,含水率高,不易产生粉尘。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处理工序保持不变,采用中和、凝聚、澄清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除尘、干灰加湿等用水,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器、过滤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房生产布局,将噪声较高设备设立单独的隔振基础;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并加强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大粒径电石渣 经过破碎后重新进入消化池继续使用;制作脱硫剂浆液过程产生的杂质与脱硫石膏一同委托****清运处置。****已与**德泓一般工业固体****公司签订了一般固废处置协议。将一****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 项目建设全封闭电石渣库,电石渣料储存区及配套生产设施均在全封闭结构中。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电石渣浆液制备车间、电石渣暂存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 ,K≤1×10-7cm/s)。其他简单防渗区采取硬化措施。消化池、中间池内部均做防磨、防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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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 | 厂界昼间噪声值在42.0~47.0dB(A),夜间噪声值在38.0~41.0dB(A) |
| 1 | 电石渣浆液制备车间、电石渣暂存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 ,K≤1×10-7cm/s)。 | 项目建设全封闭电石渣库,电石渣料储存区及配套生产设施均在全封闭结构中。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建设过程中,电石渣浆液制备车间、电石渣暂存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 ,K≤1×10-7cm/s)。其他简单防渗区采取硬化措施。消化池、中间池内部均做防磨、防腐处理。 |
| 1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大粒径电石渣、脱硫石膏、电石渣表面分离的杂质,均属于一般固度,脱硫石膏和电石渣表面分离的杂质****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大粒径电石渣破碎后重新进入消化池继续使用。 |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大粒径电石渣 经过破碎后重新进入消化池继续使用;制作脱硫剂浆液过程产生的杂质与脱硫石膏一同委托****清运处置。****已与**德泓一般工业固体****公司签订了一般固废处置协议。将一****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 |
|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脱硫工序供水系统提供,全部使用厂区工业回用水。同时依托现有工程脱硫废水处理工程,废水处理后回用于除尘、干灰加湿等用水,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脱硫工序供水系统提供,全部使用厂区工业回用水。同时依托现有工程脱硫废水处理工程,废水处理后回用于除尘、干灰加湿等用水,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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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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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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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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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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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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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