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2025-2026年霍山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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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招标文件匿名提出的问题回复及澄清如下:
问题1:**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 年**县小型引调水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序号7.1.1:(固定价)勘察费、设计费、测量费”,以及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序号9.1:暂列金额”、“9.2:暂估价(含9.2.1、9.2.2、9.2.3、9.2.4)”,请问这几处的“固定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在计算评标基准价(A)时是否扣除在计算最高投标限价的A1~A2范围时,是否扣除标书代写

回复1:固定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在计算评标基准价及最高投标限价的A1~A2范围时不扣除。

问题2:招标文件第1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近年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提供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利润表)”,请问这个“近3年是指哪3年”

回复2:近3年是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

澄清:本项目水表(含电池、通讯费用)保质期为7年;净水设备及加压设备质保期为4年。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三、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公司

地址:**县**镇**东路40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洪先生

电话:0564-****3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先生

电话:0564-****033

****

**大****公司

****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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