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
安徽-黄山-徽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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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结果
省水利厅
农业、林业、水利
关于**旅游T1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2025-06-30 09:26:17
省水利厅
皖水许可决〔2025〕92号
2025-06-30 09:26:17
有效
暂无
发布人:曹文超日期:2025-06-30 09:26

关于**旅游T1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中铁****公司:

省水利厅于2025年6月12****公司提交的**旅游T1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

经安****研究中心技术评审,你公司提交的《**旅游T1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存在项目概况介绍不全面、水土保持评价结论不符合相关规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合理、表土**保护和利用方案不明确、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级别与设计标准确定不合理、附件附图不完整等问题,不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第4.2.1条、第4.3.5条、第4.4.1条、第4.4.2条、第4.6条、第5.2条、附录B.1、附录E,《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第5.6条、第5.7条和第5.11条,《****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第1~6条、第8~23条、第31条、第32条,《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 3.6-2015)的规定,属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十五条应当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关于上报**旅游T1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评审意见的报告(皖水规划〔2025〕94号)

皖水规划〔2025〕94号 关于上报**旅游T1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意见的报告.pdf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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