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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JSXZF-2025-0768 | 分 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
| 责任部门: | 县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5-07-23 16:54:03 | ||
| 标 题: | ****广场等4个暖**市暖新驿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吉发(基)〔2025〕544号
****广场等4个暖**市暖新驿站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关于恳****广场等4个暖**市暖新驿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社函〔2025〕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广场等4个暖**市暖新驿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场等4个暖**市暖新驿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社区站、**社区站、人民广场站、****服务中心站。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标准:2025年**4个“24小时不打烊的‘吉先锋’暖新驿站”,4个站点的总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每个站点的面积平均约为100平方米。每站点内部空间进行标准化装修,包括墙面粉刷、安装制度、设施设备配备(空调、电视、冰箱、饮水机、急救包、微波炉、桌凳、书籍、雨伞、充电工具等)。
五、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80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解决。
六、项目单位:****。
七、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八、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积极落实建设资金。
2025年7月23日
抄送:县住建局、******局、****环境局
****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