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自来水及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阶梯价格调整》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县城镇自来水及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调整”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
《**县城镇自来水及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调整》
二、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琼发改规〔2022〕6号)、《**省定价目录》(琼发改规〔2021〕7号)的规定,县发改委在成本监审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并召开听证会等法定程序。现拟定《**县城镇自来水及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调整》,方案拟将居民第一阶梯用水价格调整为 1.80 元/立方米(不含水**税0.10元/立方米),其他各类水价在居民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具体如下:
各类用水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 用水类别 | 现行 价格 | 拟调整价格 | 调幅% | 加水**税0.1 | |
| 居民生活用水 | 第一阶梯 每户每月22立方米及以下(含22立方米) | 1.60 | 1.80 | 12.5% | 1.9 |
| 第二阶梯 每户每月23立方米至33立方米(含33立方米)的部分 | 2.4 | 2.7 | 12.5% | 2.8 | |
| 第三阶梯 每户每月34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 4.8 | 5.4 | 12.5% | 4.9 | |
|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 | 1.62 | 1.82 | 12.34% | 1.92 | |
| 低收入居民水价 | 1 | 1 | 0 | 1.1 | |
| 非居民用水 | 定额内(计划内)水量 | 2.4 | 2.7 | 12.5% | 2.8 |
| 定额外(计划外)水量: 超出定额(计划)水量≤30%的水量 | 3.6 | 4.05 | 12.5% | 4.15 | |
| 定额外(计划外)水量: 超出定额(计划)水量>30%的水量 | 4.8 | 5.4 | 12.5% | 5.5 | |
| 特种用水 | 定额内(计划内)水量 | 6.8 | 7.64 | 12.4% | 7.74 |
| 定额外(计划外)水量: 超出定额(计划)水量≤30%的水量 | 6.8 | 11.46 | 68.53% | 11.56 | |
| 定额外(计划外)水量: 超出定额(计划)水量>30%的水量 | 6.8 | 15.28 | 124.71% | 15.38 | |
| 说明 1.如果水**税等调整,水价也同时相应上调。 2.表中水价未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 3.学校、敬老院、养老院、孤儿所等社会福利机构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统一按1.82元/立方米计收。 | |||||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为本事项实施涉及到全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5日-8月3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下方二维码扫描识别填写问卷调查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机关或评估单位提**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本事项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机关
****
联系人:吴诗阳
联系电话:0898-****2505
办公地址:****中心大楼710
(二)评估单位
****协会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898-****3127、133****4998
邮箱:****@163.com
电话:办公地址:**市海府大院20栋二单元1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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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