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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林〔2024〕98号)的规定,现将陵水****人民政府申请修筑防火巡护道路、****储备库、科研监测宣教点直服工程设施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个人:陵水****人民政府
2.拟使用林地位置:**县光坡镇坡尾村(附设施布局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防火巡护车路,路面宽度≤6米,使用林地面积0.0723公顷;****储备库一间,建筑面积0.0047公顷,使用林地面积0.0047公顷,层数一层,层高≤4米;科研监测宣教点一个,为开放式宣教平台,不修筑建筑物,使用林地面积为0.0149公顷。
4.拟使用林地面积0.0919公顷,森林类别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0.0554公顷、省级公益林0.0289公顷、商品林0.0076公顷;地类为其他迹地;林种为防护林;林地权属为国有;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保护林地。
5.公示期限: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31日前向我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98-****3571,通讯地址:******服务中心****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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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