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5年7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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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7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5 10:56
****关于2025年7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7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708 邮编:014100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宏晟钢****公司年产2.2万吨稀土耐蚀钢结构加工项目

**自治区**市土默特****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区

****市宏晟钢****公司

**广炫****公司

你公司拟在**自治区**市土默特****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区建设年产2.2万吨稀土耐蚀钢结构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7000万元,本项目**3条稀土耐腐蚀钢结构生产线,**1#、2#钢结构加工车间、3#、4#钢结构精加工车间和喷漆房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暂存间等储运工程和办公楼、宿舍等辅助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废气处理、****处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等公用工程和和环保工程。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1#车间的焊接粉尘、切割粉尘,2#车间的焊接粉尘、切割粉尘,3#车间内的抛光粉尘,4#车间内的抛光粉尘以及喷漆房废气。

(1)焊接粉尘

本项目1#车间和2#车间产生的焊接粉尘经移动式烟气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切割粉尘

本项目1#车间和2#车间产生的切割粉尘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3#车间抛光粉尘

本项目3#车间的抛光粉尘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1#)处理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4#车间抛光粉尘

本项目4#车间的抛光粉尘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2#)处理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5)喷漆房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喷漆房废气经负压式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棉+2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地埋****设备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内****公司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3、噪声:厂区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车间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铁锈、除尘灰、废边角料、废钢丸、废焊丝、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和废油桶。铁锈、除尘灰、废边角料、废钢丸和废焊丝经收集后分类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填埋场填埋;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项目区不不暂存;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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