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服务中心3号楼电子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交货期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200.00元
采购内容:****服务中心3号楼电子屏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的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四、评审日期:2025年7月23日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7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预算金额 (元) | 中标金额(元) |
| 1 | ****服务中心3号楼电子屏项目 | **** | **市郑东新区**路5号A10号楼1-3层18号 | 914********994112E | ****200.00 | ****888.00 |
八、磋商小组名单:朱艳芳、乔林、牛俊飞(采购人代表)
九、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评标结果如下: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价格30.00分,技术和商务评审61.00分,总分91.00分;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价格29.62分,技术和商务评审23.33分,总分52.95分;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光****公司,价格29.71分,技术和商务评审17.33分,总分47.04分;废标情况:中国****公司****公司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黄华镇863科技产业园青商大厦6楼1-13号
联系人:张志伟
联系方式:199****5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渠大道东段中房国际2727室
联系人:宋丽
联系方式:138****0626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中共****公司支部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099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伟
联系方式:199****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