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南湖区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审批
浙江-嘉兴-南湖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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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区营养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政府、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区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劳动者大军,提高**区公共营养专业人员整体素质及专业技能水平,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嘉委办发〔2022〕33 号)、《**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嘉人社〔2023〕26号)和《**市**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南人社〔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区营养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营养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竞赛由****、****工会主办,****协会承办。******救援队提供赛事安全应急保障、竞赛过程音视频监控及航拍技术支持等。本次技能等级证书核发和有关技术指导工作由******鉴定中心负责。为做好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竞赛顺利举办,本次竞赛成立**区营养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为选拔赛,由承办单位征集**区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参赛。最终参赛人数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场地、设施设备等条件确定;承办单位也可视具体报名情况报竞赛组委**意后适当调整。竞赛组委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三、竞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是**区(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下同)从事或开展公共营养健康相关工作的劳动年龄段人员,且已年满16周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习能力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区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的职工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在**区行政区域内,下同)不低于6个月的;

(二)在**区行政区域内的未就业人员或以灵活就业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且应具有**区行政区域户籍(或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三)在**区行政区域内的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职业农民等群体;

(四)有上级****分行业从业人员。

已获得过**、省市县技术能手称号和技术操作能手称号或者已取得营养师(公共营养师)(包括营养指导员、运动营养师)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同赛项;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技能竞赛(包括赛前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比赛期间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参赛人员(含赛务人员)应在赛前签署《**区职业技能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详见附件3),其中竞赛选手、裁判人员拒绝签署的,视为放弃参赛、执裁资格。

四、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参照省、市有关职业技能竞赛的规程制订,以《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职业编码:****)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为基础,并适当增加该工种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的内容。

竞赛以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实操)的形式进行,两项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其中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操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竞赛技术工作文件详见附件2)。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地点:****学院(**市**区大德路999号)。

竞赛时间:2025年9月21日。

参赛选手在08:00前报到,并完成竞赛抽签。

因天气、场地等问题需调整竞赛地点、竞赛时间的,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竞赛激励

(一)根据参赛选手总成绩排名(理论、实操均合格):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二)对总成绩前3名且为**区内企业职工身份的选手,****社保局核准后,认定为“**区技术能手” ;****工会核准后,认定为“**区技术操作能手”。

(三)参赛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为优胜奖,具备发证条件的,****鉴定中心核发营养师(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参赛选手如已取得同级及以上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核发。

(四)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竞赛选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人数上限:99人(按网上报名顺序,以复核通过人数为准,报满截止)。

网上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或者报名后复核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取消本次竞赛。实际参赛人数(比赛当日按时报到并完成竞赛抽签)不足30人的,原则上取消竞赛;继续组织实施的,其选手成绩只作为公布一、二、三等奖竞赛选手的依据,不给予相关竞赛奖励(详见“六、竞赛激励”)。

参赛选手通过一体化平台上传社保参保证明材料(6个月以上)、从事或开展公共营养健康相关工作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专业的学历证明、相关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应注明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于2025年9月16日前通过****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

部分选手根据报名条件要求,还需通过一体化平台上传**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或**区居住证(包括居住证明等)、特定群体身份证明等材料。

承办单位将组织赛前培训,复核通过的各参赛选手应及时通过一体化平台完成赛前培训的网上报名工作,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娜,联系电话:135****2136,邮箱:****@qq.com。

八、其他事项

竞赛组织规程的相关规定详见《**市**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南人社〔2024〕8号),文件中未规定的,依据省、市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及其他上级相关规定、本次竞赛技术工作文件等执行。

竞赛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自理,由个人自行缴纳或由发放单位代为扣缴。

本次竞赛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南职赛委〔2025〕18号技能竞赛技术文件(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附件3.南职赛委〔2025〕18号承诺书(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市**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2025年7月25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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