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移湖街道已建成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提升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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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移湖街道已建成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提升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7-1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移湖街道已建成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提升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移湖街道已建成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6页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4500 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请问提供我司承担施工任务且施工任务金额不小于 4500 万元的EPC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符合。

问题2:招标文件 P7 页中“3.3 其他要求”:市政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涵盖了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以及自动化控制等。

请问:我单位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本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

答:满足。

问题3:招标文件 第一章 第3.1.3项: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4500 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 (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提问:宿舍和公寓是否属于居住建筑

答:满足。

问题4:招标文件 第一章 第3.1.3项: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4500 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 (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提问: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项目,里面包含的公寓楼或者宿舍楼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金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来体现居住建筑内容金额

答:满足。提供的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评审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移湖街道兆河路与长冲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1-****71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312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移湖街道已建成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提升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7-1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移湖街道已建成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提升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移湖街道已建成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如下:

一、答疑公告

问题1.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的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 30%。

请问关于上述关于第(2)条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我司理解为现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9页(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颁发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获得“优质结构工程奖”,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优质结构工程奖属于建设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评审奖项,而非针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性评审奖项,故不予认可。

问题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页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请问:我公****医院人才公寓,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问题4:项目经理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4500 万元居住建筑工程(或居住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5 分,满分 5 分。

我单位提供的 2 个项目经理业绩,两个业绩时间在任职期间存在时间重复,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 2个合同为独立项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项目经理在两个项目的任职期间未违规同时承担管理职责(如变更经合规备案等),则可认定为两个有效业绩。

二、 变更公告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项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中“最高投标限价****4851.66元”现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1189.19元”。

2.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重新发布,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移湖街道兆河路与长冲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1-****71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312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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