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事务所新增派驻律师:林琪、徐宗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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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