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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宜**亚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延期申请的批复
赣发改外资〔2025〕571号
你委《关于宜**亚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延期申请的请示》(宜市发改文字〔2025〕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3年8月25日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23〕582号文批复宜**亚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项目办提出,该项目尚处于初步设计修改完善阶段,可研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无法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第二十条规定,我委同意将该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至2026年8月25日。其余有关事项仍按赣发改外资〔2023〕582号文批复的内容执行。请你委加大工作协调和保障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