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投资印度尼西亚**年产50****门窗厂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外资〔2025〕569号
报来《关于****投资**印度尼西亚年产50万扇玻璃纤维门窗生产厂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九发改区域字〔2025〕371号)收悉。根据《**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投资印度尼西亚**年产50****门窗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7月21日
| 一、项目名称 | ****投资印度尼西亚**年产50****门窗厂项目 | ||
| 二、投资主体 | ****(信用代码:****0421MA35G8962A);江****公司(信用代码:****0421MA7KNFHW4J) |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印度尼西亚 中爪哇省 | |
| 最终目的地 | 印度尼西亚 中爪哇省 | ||
| 四、项目总投资 | 500万美元 | ||
| 五、**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500万美元 |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3600万元人民币 | ||
| 六、**投资额构成 | |||
| 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其中,****现金出资495万美元,江****公司现金出资5万美元。 |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 ****拟与江****公司共同****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一处年产50****门窗厂。 其中,公司注册、资质认证、办公设备软件等费用4万美元,1.5万㎡厂房租赁费78.5万美元(含押金19.5万),购置2台5吨货车费用8万美元,购置压机、打胶合门线等生产设备费用67万美元,设备包装运输费13万美元,采购发泡料、骨架、木材等原材料费用110万美元,225名员工薪资支出160万美元(**25人),法务、财税、差旅等管理费19.5万美元,运营流动资金40万美元。 | |||
| 八、备注 | |||
| 项目代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