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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22}98号)、《关于调整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待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扬医保{2024}73号),依据《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医保发{2020}37号)等有关规定,经评估人员现场评估,评估委员会审核,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附名单)。公示时间自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中心(地址:**东路9号)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和超过公示期的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中心举报电话:0514-****8601
****中心举报电话:0514-****8896
****中心举报电话:0514-****5010
****中心举报电话:0514-****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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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