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公安局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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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60978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代购物品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看守所;

服务要求: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提供代购物品服务;

服务时间:两年(1+1);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所配送的商品须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人员)名单

魏来林 、史洁如 、何永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成交价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x1.2%(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731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市无城镇**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电话: 180****7066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成交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小学食品购物合同;签订时间:2025.5.21。

2、合同名称:****学校食品购物合同;签订时间:2023.5.2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无城镇襄安路8号

联系方式:188****83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无城镇**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180****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180****706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5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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