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童宅至周塘公路工程环评信息公示

审批
浙江-金华-永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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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童宅至周塘公路工程环评信息公示
日期:2025-07-25 15:10:33

**市童宅至周塘公路工程环评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等规定,现对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童宅至周塘公路工程。

本项目主线全长约6.2公里,全线设主线桥梁9座,隧道2座,均为中隧道,项目设互通式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1处。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按80km/h。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保护目标:****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评价范****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有公益林1.99hm2,有一棵三级古树。

2、水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河道北溪、西门溪以及山塘,目标水质为II类。

3、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沿线约7处村庄、行政办公单位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本工程沿线敏感点相对较为集中,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各敏感点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一定的声环境防护措施,进一步减轻其声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对近距离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路面铺浇沥青时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但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

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随着油品质量及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3、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道路、桥梁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清运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路面垃圾由养护工人收集后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将会对工程施工期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工程施工期扰动水域,会影响流域水生态。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主要通过采用隔声屏障或隔声窗等措施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排水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清运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径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地表沟渠。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

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渣等按照相关规定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妥善处理。

运营期道路养护垃圾由养护人员带走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占地,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生态人为破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各污染物相关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相关规划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供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

八、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不含当日)至结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九、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街道金同大厦

联系人:孔工 联系方式:0579-****9950

2、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数智****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塘路928号西溪园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1-****2350

3、环评审批部门:

单位名称:****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双**街858****中心3楼

联系科室:行政审批与土壤固废处 联系方式:0579-****9190

十、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询。

建设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7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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