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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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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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 项目序列号:ZYB-****0704-000031-8 |
|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4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书代写 |
④****财政厅《****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 |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 |
政策性加分 |
政策性加分(1) 3 分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 政策性加分 (2) 2分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
删掉此条政策性加分内容 |
|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5日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省**县**镇迎新大道北段103号 |
|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
| 联系方式:188****59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地址:**省**市******商务中心A栋7楼 |
| 联系人:夏女士 |
| 联系方式:0851-****5803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