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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25 15:24 | |
|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省2025****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通告(第2号)、《****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5〕119 号)和《********小学****委员会****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甬高新教〔2025〕16号)等文件精神,高****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5****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文体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匿名或假冒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4-****9056,电子邮箱:****@163.com,邮寄地址:**高新区广贤路999号11楼 ****教育教学科,邮政编码:315040。 附件:**高新区2025****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docx **** 2025年7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