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厂区防汛排涝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 | ||
| 生产厂区防汛排涝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 | ||
| A02-124********5190362-****0519-000001-2 | ||
| 更正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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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生产厂区防汛排涝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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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生产厂区防汛排涝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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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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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名称 |
生产厂区防汛排涝及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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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
2025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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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情况标书代写 |
一、第一次评标、定标情况说明标书代写 本项目于2025年6月16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9日),招标人收到了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的评标结果的异议。收到异议后,招标人已依据相关规定对异议事项进行回复,并经****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批准,****委员会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标书代写 二、第二次评标情况:标书代写 (一)复核时间:2025年7月21日 (二)复核地点:****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标书代写 (三)复核结果 经复核,****公司、**宝****公司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资历、增派人员资历、关于人员履约的承诺等响应内容均符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未出现偏离,符合满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评分应为满分。标书代写 其中1名专家第一次评审时因手误将****公司评审内容“1、项目负责人资历”分数填写为1分,现调整为2分。 ****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五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随机排列)如下:
三、第二次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标书代写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建。 (四)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宝****公司。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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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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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036.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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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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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欧惠生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粤244********04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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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
1.和溪路(宏溪大道-榄村路)市政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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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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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情况 |
1.**县平陵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污水管网更换建设工程项目; 2.**区易涝点整治工程(2023-2024年)-水口街道三环东片区排水提升工程; 3.**岸湖山片区道路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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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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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393.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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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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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亚琴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豫141********00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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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
1.****泵站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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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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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情况 |
1.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五标段)(二次); 2.刘村大山森林防火通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3.**区大****学院东侧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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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宝****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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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916.7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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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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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建设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03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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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
1.城郊街花卉产业园乡村群巷道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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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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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情况 |
1.鳌头镇路灯建设及改造项目; 2.永汉**(南油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3.**市**区**镇入城道路风貌提升样板段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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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马安镇**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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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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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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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市**校园东路34号小区房产交易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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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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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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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