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岚天然气管道沈海高速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青赵线迁改项目

审批
山东-日照-岚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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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75147P赵加成
徐阳**省
**市**路东、****开发区奎山街道**家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日岚天然气管道沈海高速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青赵线迁改项目****
2021版本:147-52--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G5720-G5720-陆地管道运输
**省**市**区
经度:119.36123,119.35937 纬度: 35.33991,35.33425******服务局
2024-09-29
岚审批投资字〔2024〕19号
334.2
16****
913********175147P****
913********175147P****
913********175147P2025-05-07
2025-06-102025-06-15
2025-06-252025-07-23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25vT13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改管线位于高兴镇镇区东侧,起点为原日岚长输管道桩号K9+350,终点为管道桩号K10+25,迁改管线长约846m,设计压力6.3MPa,工作压力<6.0Mpa。管材选用直缝埋弧焊钢管,规格为D610x10.0mm。项目不涉及站场和阀室迁改管线位于高兴镇镇区东侧,起点为原日岚长输管道桩号K9+350,终点为管道桩号K10+25,迁改管线长约846m,设计压力6.3MPa,工作压力<6.0Mpa。管材选用直缝埋弧焊钢管,规格为D610x10.0mm。项目不涉及站场和阀室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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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减少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一)项目污染物贮存、排放等环节,须满足国家、省、市等相关标准要求。 (二)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并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记录。 (三)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要求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措施,提高环境安全防控水平,确保环境安全。(一)项目使用达到国六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对堆土点采取加防尘网覆盖,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车辆运输采取遮盖措施。管道焊接采用分段焊接的方式,使用防腐处理后的成品管道,采取下游用户用气后,待压力降至1.0MPa后进行放空,大气扩散。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当地村镇化粪池,现场无处理设施,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管道清管和试压分段进行,试压水循环重复利用,最终采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车辆冲洗水循环利用,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迁改管道沿线涉及少量村庄住户、企业,为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用白天施工、晚上停班的工作方式减少噪音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采用噪声值较小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废料包装袋、焊接头、废弃材料等统一进行****收购站;施工生活垃圾依托附近村镇生活垃圾回收系统,由环卫部门清运;工程土石方平衡,无工程弃土,泥浆在泥浆池暂存,采取防渗措施,与管沟挖方、穿越挖方,施工结束后,回填在管沟上方;清管废渣属于一般固废,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洒落废油同受污染土壤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车辆清洗含油废水收集后桶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项目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施工期落实项目环境监测,并落实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台账。 (三)****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道采取防腐加阴极保护的防腐措施,环境风险应急物资依托日**长输管线阀室。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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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水及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中排放的废水。 (1)生活污水 施工队伍的吃住依托附近村镇,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镇化粪池。生活污水对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不外排。 (2)清管试压废水 在施工各分段,禁止施工单位向周围场地排放污水;管道清管和试压分段进行,废水中主要含少量铁锈、焊渣和泥砂,试压水重复利用,最终采用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用于附近绿化或道路洒水抑尘。 (3)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会产生少量冲洗废水,进场道路设置的洗车台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上层含油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下层废水收集后经简单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用于附近道路洒水抑尘。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为降低或避免施工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降低扬尘等废气影响,施工期须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30日)、《**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有关要求采取防治措施,防止扬尘对附近居民及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采取如下措施: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3)建立检查考核制度,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4)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扬尘防治宣传措施 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 2)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 (3)扬尘防治临时设施 为减少施工扬尘的环境影响,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 112 号)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时做到: 1)施工****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尘降尘管控措施。 2)拆除建筑南草坡村住户较近,必须湿法作业。 3)土石方开挖施工,不得在大风天气下施工,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 4)暂时不能开工的裸露空置建设用地要及时全部进行覆盖。 5)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 6)施工期间堆土、场地设置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 7)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 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8)土石方、黄砂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尽可能采取密闭方式,不得凌空抛掷、扬撒,设置防风网,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9)进出施工场地的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密闭车斗。确无密闭车斗的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cm,车斗应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 10)场地出入口及其它场地要设专人清扫,保持建设场地清洁。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11)场地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平台,降低运输起尘。 12)施工机械在实施挖土、装土、堆土、填土、破碎、拆除旧建筑物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建设单位需按照《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保障重大交通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如下: 1)拆除管线东侧3处建筑物施工、车辆运输,需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2)施工区域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清扫、出入车辆100%冲洗、车辆100%密闭运输。 3)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设立专业扬尘管理监督员,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全面落实土石方开挖作业雾炮全覆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运输车辆覆盖、暂不施工的料堆和裸露建设用地及时覆盖或者绿化等措施。全部使用有编码登记的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工程车辆和国六及以上柴油货车,相关要求由建设单位纳入招标文件。 严格遵守《**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相关规定,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要做到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设置专职扬尘管理员等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本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为各类工程机械,如轮式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挖掘机等。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34号)、《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 1799号)、《关于印发**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1 号)、《**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政府令第327号)、《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日污防攻坚办(2021)34 号)、《关于加强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工地注册登记明白纸》要求,项目施工期应做到: 1)项目施工过程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完成申报登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情况严格把关和检查,禁止使用未在该平台进行申报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建设单位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与建设主管部门签订建筑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承诺书,并委派专人负责项目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 3)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上路行驶,往返不同作业区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运送; 4)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油品燃料; 5)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主体责任意识,定期对作业机械进行维修养护和排放检测,保证作业机械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且经维修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仍不达标的,应当停止使用; 6)优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柴油货车空驶率; 7)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上路运输; 8)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禁止使用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9)进入施工工地现场作业的机械必须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环保号码,并喷涂于机械车身显著位置。 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态环境部 2018年第34号)、《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79号)和《柴油车排放治理技术指南》(中环协[2017] 175号)、《**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的要求,企业承诺将采取正规施工单位,不采取淘汰类型车型,为了进一步降低施工机械的污染物排放,本次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1)应使用有编码登记的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工程车辆和国六及以上柴油货车:禁止使用高排放、检测不达标的机械作业;施工机械排气污染物必须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案(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表 2中的第三阶段限值要求,排气烟度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66-2018) 表1中II类排气烟度限值要求; (2)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须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建立施工机械的台账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5)落实施工机械的保养责任人,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维护与保养应记录在案并留存备查,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应在指定的正规门店进行,不得随意在无正规手续的店铺进行维护与保养。 (6)依法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止使用类型及排放限值,并向社会公布。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可以安装实时定位装置,并与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系统联网。 (7)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自获得所有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等方式****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填报登记信息。每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都将拥有唯一的环保登记号码;各机械所有企业或个人应及时将“环保登记号码”喷绘在机械身上,并妥善保管“环保信息采集卡”,随车携带,以备后期查验,实现“一机一码”。 (8)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三个不得使用”:对不编码、身份不明的机械,不得使用;排放超标、明显有可视黑烟的机械不得使用;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不符合低排放规定的机械不得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前,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机械、施工车辆,其强度在81dB(A)~98dB(A)。施工期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施****政府控制规定,禁止夜间施工。 (3)在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高操作水平,与周围居民做好沟通工作,减少对敏感地点的影响,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运输车辆尽可能减少鸣笛,施工车辆路过村镇时,禁止鸣笛。 (5)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生活污水 施工队伍的吃住依托附近村镇,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镇化粪池。生活污水对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不外排。 (2)清管试压废水 在施工各分段,禁止施工单位向周围场地排放污水;管道清管和试压分段进行,废水中主要含少量铁锈、焊渣和泥砂,试压水重复利用,最终采用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用于附近绿化或道路洒水抑尘。 (3)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会产生少量冲洗废水,进场道路设置的洗车台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上层含油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下层废水收集后经简单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用于附近道路洒水抑尘。 (1)生活污水 施工队伍的吃住依托附近村镇,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镇化粪池。生活污水对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不外排。 (2)清管试压废水 在施工各分段,禁止施工单位向周围场地排放污水;管道清管和试压分段进行,废水中主要含少量铁锈、焊渣和泥砂,试压水重复利用,最终采用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用于附近绿化或道路洒水抑尘。 (3)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会产生少量冲洗废水,进场道路设置的洗车台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上层含油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下层废水收集后经简单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用于附近道路洒水抑尘。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生活垃圾 施工人****旅馆和饭店、民居,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0.45t,其生活垃圾处理均依托当地的环卫部门处理。 (2)土石方 工程弃土施工过程中土石方主要来自管沟开挖、穿跨越。本项目在建设中土石方量依据各类施工工艺分段进行调配,按照地貌单元及不同施工工艺分别进行平衡,做到土石方平衡,无弃方。 1)一般地段挖方:在耕作区开挖时,熟土(表层耕作土)和生土(下层土)土分开堆放,管道单管敷设,一般土方段开挖断面形式为梯形,管沟底宽1.20m,管沟深2.5m,边坡坡比1:0.5,开挖管线长度约284m。开挖一般土石方开挖总量0.17万m3。管沟回填按生、熟土顺序填放,保护耕作层。回填后需要对管沟上方高出地面0.3m,多余土方就近平整。 2)顶管穿越挖方:顶管穿越施工过程中,需开挖工作坑,单次顶管穿越需开挖工作坑2个,分别为发送坑和接收坑。工作坑呈矩形,开挖深6m、长8m、宽4m,管线全段共有顶管穿越2处,需开挖工作坑4个,工作坑开挖土方量0.08万m3,基坑回填量0.077万m3。 顶管穿越长度共计166m,按照施工工艺开挖面积0.28m2,开挖土方量0.005万m3。在管沟上方回填,高出地面0.3m。 3)定向钻穿越挖方:本项目定向钻穿越部分青赵线,定向钻施工有1处,施工管线长度400m,主要涉及入土、出土泥浆池开挖,钻孔施工共设置2个泥浆池,泥浆池尺寸为 15m×15m×2m,此部分挖方0.045万m3,泥浆池回填量0.045万m3。 定向钻机钻孔直径610mm,项目定向钻穿越青赵线总长度为400m,产生的泥浆量约为0.011万m3左右,干重约为10t。泥浆起护壁、润滑、冷却和冲洗钻、清扫土屑、传递动力等作用,成份一般主要为膨润土或粘土,及**、少量(一般为5%左右)的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 CMC),无毒及无有害成分。泥浆在施工期间重复利用。泥浆临时堆放于泥浆池,并采取一定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外泄,在施工结束后,将泥浆在管沟上方回填,高出地面0.3m。 (3)施工废料 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焊渣,定向钻穿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砂轮片和废钢丝绳,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料量约为0.17t。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作业区清洁,及时收集产生的焊渣、废混凝土等固废,对部分施工废料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4)清管废渣 首次清管作业时,因在管道建设施工安装时积存有一定的污物、废渣以及清管废球等,会产生清管废渣,主要成分为粉尘和氧化铁粉末,产生量约为0.1t,属于一般固废,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散落废油 施工过程机械加强管理保养一般不会出现废油洒落,如现场遇到设备故障维修过程、柴油添加过程,难以避免有废油洒落,洒落后的废油应对受污染的土壤一起收集,作为危废处置,施工过程加强机械管理,以最大可能性预测柴油机添加过程散落废油及污染土壤产生量约为0.1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一旦出现废油洒落及时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车辆、机械清洗含油废水 机械和车辆清洗过程,沉淀池上层漂浮石油类,对上层含油废水收集后桶装,产生量约0.2m3,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10-08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生活垃圾 施工人****旅馆和饭店、民居,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0.45t,其生活垃圾处理均依托当地的环卫部门处理。 (2)土石方 工程弃土施工过程中土石方主要来自管沟开挖、穿跨越。本项目在建设中土石方量依据各类施工工艺分段进行调配,按照地貌单元及不同施工工艺分别进行平衡,做到土石方平衡,无弃方。 1)一般地段挖方:在耕作区开挖时,熟土(表层耕作土)和生土(下层土)土分开堆放,管道单管敷设,一般土方段开挖断面形式为梯形,管沟底宽1.20m,管沟深2.5m,边坡坡比1:0.5,开挖管线长度约284m。开挖一般土石方开挖总量0.17万m3。管沟回填按生、熟土顺序填放,保护耕作层。回填后需要对管沟上方高出地面0.3m,多余土方就近平整。 2)顶管穿越挖方:顶管穿越施工过程中,需开挖工作坑,单次顶管穿越需开挖工作坑2个,分别为发送坑和接收坑。工作坑呈矩形,开挖深6m、长8m、宽4m,管线全段共有顶管穿越2处,需开挖工作坑4个,工作坑开挖土方量0.08万m3,基坑回填量0.077万m3。 顶管穿越长度共计166m,按照施工工艺开挖面积0.28m2,开挖土方量0.005万m3。在管沟上方回填,高出地面0.3m。 3)定向钻穿越挖方:本项目定向钻穿越部分青赵线,定向钻施工有1处,施工管线长度400m,主要涉及入土、出土泥浆池开挖,钻孔施工共设置2个泥浆池,泥浆池尺寸为 15m×15m×2m,此部分挖方0.045万m3,泥浆池回填量0.045万m3。 定向钻机钻孔直径610mm,项目定向钻穿越青赵线总长度为400m,产生的泥浆量约为0.011万m3左右,干重约为10t。泥浆起护壁、润滑、冷却和冲洗钻、清扫土屑、传递动力等作用,成份一般主要为膨润土或粘土,及**、少量(一般为5%左右)的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 CMC),无毒及无有害成分。泥浆在施工期间重复利用。泥浆临时堆放于泥浆池,并采取一定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外泄,在施工结束后,将泥浆在管沟上方回填,高出地面0.3m。 (3)施工废料 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焊渣,定向钻穿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砂轮片和废钢丝绳,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料量约为0.17t。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作业区清洁,及时收集产生的焊渣、废混凝土等固废,对部分施工废料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4)清管废渣 首次清管作业时,因在管道建设施工安装时积存有一定的污物、废渣以及清管废球等,会产生清管废渣,主要成分为粉尘和氧化铁粉末,产生量约为0.1t,属于一般固废,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散落废油 施工过程机械加强管理保养一般不会出现废油洒落,如现场遇到设备故障维修过程、柴油添加过程,难以避免有废油洒落,洒落后的废油应对受污染的土壤一起收集,作为危废处置,施工过程加强机械管理,以最大可能性预测柴油机添加过程散落废油及污染土壤产生量约为0.1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一旦出现废油洒落及时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车辆、机械清洗含油废水 机械和车辆清洗过程,沉淀池上层漂浮石油类,对上层含油废水收集后桶装,产生量约0.2m3,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10-08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工程占地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临时面积。施工中人员和车辆活动尽量控制在施工临时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2)一切施工作业尽量利用现有公路、乡村道路、高速公路已修建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便道占地,在遇到确定为环境敏感点的区域时,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各种设备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操作,不得随意破坏道路等设施。 (3)施工作业机械应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施工区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保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 (4)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即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壤分层剥离,集中堆放;在管道施工结束后回填土必须按次序分层覆土,最后将表层土铺在最上层)。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最快使土壤得以恢复。 (5)对施工中占用的耕地应按土地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政府的规定予以经济上补偿和耕地补偿。 (6)尽量减少永久占地范围,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三桩一牌占地,永久占地面积0.42m2。 2、陆生动植物保护与恢复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1)管道穿越林地时尽量减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禁止砍伐施工作业带以外的树木。在有林地和果园地区,尽量采取人工开挖方式,减小机械作业对林地造成的破坏。 2)施工作业场内的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对作业场外的灌木草丛的破坏。 3)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 4)沿线施工作业带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破坏周围农田、林地植被。 5)施工结束后,根据协议委托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及时对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工作,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视沿线具体情况实施,不能恢复的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要求,考虑植草绿化。根据管道有关工程安全性的要求,沿线两侧各5m范围内原则上不能种植深根性植物或经济类树木,对这一范围内的林地穿越段,林地损失应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 6)严格控制永久占地面积,减少永久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2)植被恢复措施 1)农田扰动区域植被恢复 ①施工恢复期,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 ②项目临时占用耕地用地面积0.13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0.13hm2,按要求全部实施复垦。 ③复垦先对地表土层进行整地,然后原剥离熟土进行回填整地。 ④复垦第一年考虑固氮型经济作物种植,适当辅助以人工施肥措施,为了保证复垦后的土地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的基本需求,方案纳入了土壤改良的措施。复垦后需要施加有机肥,复垦统一采用每亩0.5t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复垦后施加有机肥共0.97t。通过土壤改良,复垦后的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可达到原耕地的平均水平。 2)林地植被恢复与绿化 根据沿线周围环境以及地形地貌的特点,首先采用原貌植被恢复方式,采用当地土生树种和草种,作自然生态化处理。 ①项目植被恢复前采取全面整地对绿化区域土壤进行深耕、深松处理,提高土壤活性,改善土壤养分状况。整地工程一般在春夏秋季,最好比植被种植提前几个月,以确保土壤墒情。整地后将原剥离熟土进行回填。 ②林地穿越段两侧各5m范围内以植草绿化为主,考虑浅根性半灌木、灌木绿化,绿化植物种选择应对原有林分树种不产生共同寄主病害。林地穿越段两侧各5m以外的施工扰动区以植树绿化为主。适当考虑异林分树种绿化,但考虑生态防护效果的同时,也要考虑该树种在当地的种植经验。异林分树种绿化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当地生物多样性;树种尽量选择树冠开阔型,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景观和生态功能;异林分树选应原有林分树不产生共同寄主病害。 ③播种或栽植时间在雨季。植被恢复时避开高温天气,防止因树木大量蒸腾失水而枯亡。 ④苗木种植**行根系修剪,应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的平衡。种植前检查种植穴的大小和深度,使得种植穴的大小和深度应略大于苗木根系。种植后,浇水要浇透根部。 ⑤草籽播种后,应加强抚育管理,做好草地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保证草地具有较高的成活率。 根据统计,复植绿化面积0.74hm2,栽植松柏、杨树等乔木300棵;栽植灌木600棵,撒播种草0.3hm2。随着绿化植被的恢复,生物量损失会逐步得到补偿。 (3)动物保护措施 1)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以宣传册、标志牌等形式,对施工区工作生活人员特别是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宣传教育,约束施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物的影响。 2)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食用鸟类、兽类等;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狩猎等活动。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在开挖沟渠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制定有力的措施,加强对水生生物的保护,尽量减少对水**的破坏。 (2)对于水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水体,充分考虑对其有无任何改变和影响。 (3)为防止生态环境受到影响,沟渠采用大开挖方式进行施工时,尽量选择非雨季进行。 (4)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杜绝随地丢弃废物的陋习,不得污染水体。 4、农业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在工程的总体规划中必须考虑施工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将农业损失纳入到工程预算中,施工临时占地应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减少损失,降低工程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 (2)施工中要采取保护土壤措施,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耕层养分损失农作物减产的后果,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3)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以保持耕作层肥力,缩短农业生产季节的损失。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农业当季损失。 (4)在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农田防护树木的砍伐,施工后根据不同的地区特点采取植被恢复措施,种植速生树木和耐贫瘠的先锋灌木草本植物,在农地可种植绿肥作物,加速农业土壤肥力的恢复。 (2)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三桩一牌占地,占用农田部分,设置在农田间的排水沟,不会对农业产生影响。 5、临时用地保护与恢复措施 (1)临时用地保护措施 1)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尽量考虑在施工作业带内设置,如不可避免需在施工作业带以外地段设置,在不增加工程总体投资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利用附近现有堆放场地;在农田地段的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应禁止进行地貌景观改造作业,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复垦改造。 2)施工材料堆放场周围一定范围内,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避免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化学品等污染物扩散;加强施工期工程污染源的监督工作。 3)建材堆放场、大型穿越工程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田,以减少当地土地**利用的矛盾。 4)施工前作业带场地清理,应注意表层土壤的堆放及防护问题,避免雨天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并污染周边环境;临时用地使用完后,立即实施复垦措施;加强临时性工程占地复垦的监理工作。 (2)临时用地恢复措施 1)现场进行清理,清除临时施工设施,清理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废弃物。 2)一般土石方全部用于管线回填,将表层土铺在最上层,覆土0.3m。 3)当自临时占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一般农田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复垦,永久基本农田按照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复垦。 4)植被恢复时管线沿线两侧各5m范围内原则上不能种植深根性植物或经济类树木,林地损失应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 6、耕地保护与恢复措施 (1)严格控制土地占用面积 ①对临时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穿跨越工程施工作业场地等临时占地按照用地范围线施工,不得超出用地范围的要求; ②按照相关设计标准规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范围,并尽量沿道路纵向平行布设,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③施工作业时尽量利用原有公路、乡村道路、高速公路扩建已修建施工道路,杜绝车辆乱碾乱轧,不随意开设便道。 ④永久占地占用耕地部分,设置在农田间的排水沟,不会减少耕地内作业面积。 (2)土壤保护措施 ①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对于农田、耕地土壤,按照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和底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表土层养分损失。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②表土剥离及存放。表土在土地复垦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关系着复垦后土壤的质量和肥力。因此,剥离出来的表土需要妥善存放。为了保持土壤结构、避免土壤板结,应避免雨天剥离、搬运和堆存表土。若表土堆存过程中遇降雨,则需要用防雨布遮挡堆存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带走土壤中的养分,导致土壤肥力下降。 ③对管沟回填后多余的土全部摊铺到管段所在的作业带内,使管沟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渡,回填土与周围地表坡向保持一致,严禁在管沟两侧有积水环境存在,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管线所经地段的原始地表存在局部凹地时,若有积水的可能,需采用施工多余的土或借土填高,以防地表水汇集。 ④管线施工中挖填方尽量实现自身平衡。路基加固处理所需砂砾石尽量就近取材。 ⑤为防止管道焊接产生的废焊渣污染土壤,建设单位应在管道焊接时焊缝下铺耐高温的挡板,对产生的废焊渣和废焊条全部收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回收全部的废焊接材料,防止遗留到土壤中污染土壤环境。 (3)耕地恢复措施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第十六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建立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制度,遵守土地复垦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①在恢复期,应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 ②项目临时占用耕地用地面积0.13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0.13hm2,按要求全部实施复垦。 ③复垦先对地表土层进行整地,然后原剥离熟土进行回填整地。 ④复垦第一年可考虑固氮型经济作物种植,适当辅助以人工施肥措施,为了保证复垦后的土地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的基本需求,方案纳入了土壤改良的措施。复垦后需要施加有机肥,复垦统一采用每亩0.5t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复垦后施加有机肥共0.97t。通过土壤改良,复垦后的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可达到原耕地的平均水平。 7、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恢复措施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永久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项目建设将永久、临时占用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 1 号)等相关规定,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在未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 因项目完工后随即进行高速扩建,因此临时用地到期后一年内,建设单位委托高速扩建施工单位在高速扩建完工后,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做好复土复耕。在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的同时,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养分流失对基本农田造成的影响,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进行补偿,以用于耕作层土恢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迁改管线划定施工范围,减小作业带宽度,基本永久农田施工作业宽度不超过12m,使用营地不得建设在基本永久农田范围内,尽可能少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②挖掘管沟时,应分层开挖、分开堆放;管沟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即底土回填在下,表土回填覆在最上边。分层回填前应清理留在土壤中的固体废物,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③施工时,应避免农田受施工设备、设施碾压,而失去正常使用功能。 ④施工期应尽量避开作物生长季节,减少农业生产损失。 ⑤施工时,尽量不要在永久基本农田内设置堆管场、穿跨越工程施工作业场地等。 ⑥施工结束后做好农田的恢复工作。清理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废弃物,按国务院的《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复垦。 ⑦项目基本农田永久占地为转角桩,设置在永久基本农田间的排水沟,不会对基本农田环境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措施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 1 号)相关要求,项目落实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恢复责任,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①在恢复期,应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 ②项目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08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0.08hm2,按要求全部实施复垦。 ③复垦先对地表土层进行整地,然后原剥离熟土进行回填整地。 ④在农田周边和耕地间种植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等,形成绿色屏障,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功能。 ④永久基本农田复垦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为了保证复垦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的基本需求,方案纳入了土壤改良的措施。复垦后需要施加有机肥,复垦统一采用每亩0.5t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复垦后施加有机肥共0.6t。通过土壤改良,复垦后的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可达到原耕地的平均水平。 8、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施工时选择无雨、小风的季节进行,避免扬尘和水土流失。在开挖段施工时应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尽可能少留疏松地面;尽量缩短施工期,使土壤暴露时间缩短,并快速回填。 (2)施工回填后要适当压实,并略高于原地面,防止以后因地面凹陷形成引流槽,并按适当间隔根据地形,增高回填标高以阻断槽流作用。 (3)对开挖土方采取保护措施,如适当拍压,旱季表面喷水或用织物遮盖等,在临时堆放场采取临时防尘网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施工完成后及时复植复耕,减少水土流失量。 9、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队伍职工环保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教育职工爱护环境,保护施工场地及周围的作物和树木。 (2)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在林地、果园内施工,应少用机械作业,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树木的破坏,对景观的破坏。 (3)施工中应执行分层开挖的操作规范,而且施工带不宜过长,施工完毕后,立即按土层顺序回填,同期绿化,减轻对景观生态环境的破坏。 1、工程占地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临时面积。施工中人员和车辆活动尽量控制在施工临时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2)一切施工作业尽量利用现有公路、乡村道路、高速公路已修建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便道占地,在遇到确定为环境敏感点的区域时,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各种设备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操作,不得随意破坏道路等设施。 (3)施工作业机械应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施工区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保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 (4)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即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壤分层剥离,集中堆放;在管道施工结束后回填土必须按次序分层覆土,最后将表层土铺在最上层)。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最快使土壤得以恢复。 (5)对施工中占用的耕地应按土地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政府的规定予以经济上补偿和耕地补偿。 (6)尽量减少永久占地范围,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三桩一牌占地,永久占地面积0.42m2。 2、陆生动植物保护与恢复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1)管道穿越林地时尽量减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禁止砍伐施工作业带以外的树木。在有林地和果园地区,尽量采取人工开挖方式,减小机械作业对林地造成的破坏。 2)施工作业场内的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对作业场外的灌木草丛的破坏。 3)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 4)沿线施工作业带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破坏周围农田、林地植被。 5)施工结束后,根据协议委托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及时对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工作,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视沿线具体情况实施,不能恢复的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要求,考虑植草绿化。根据管道有关工程安全性的要求,沿线两侧各5m范围内原则上不能种植深根性植物或经济类树木,对这一范围内的林地穿越段,林地损失应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 6)严格控制永久占地面积,减少永久占地对植被的破坏。 (2)植被恢复措施 1)农田扰动区域植被恢复 ①施工恢复期,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 ②项目临时占用耕地用地面积0.13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0.13hm2,按要求全部实施复垦。 ③复垦先对地表土层进行整地,然后原剥离熟土进行回填整地。 ④复垦第一年考虑固氮型经济作物种植,适当辅助以人工施肥措施,为了保证复垦后的土地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的基本需求,方案纳入了土壤改良的措施。复垦后需要施加有机肥,复垦统一采用每亩0.5t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复垦后施加有机肥共0.97t。通过土壤改良,复垦后的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可达到原耕地的平均水平。 2)林地植被恢复与绿化 根据沿线周围环境以及地形地貌的特点,首先采用原貌植被恢复方式,采用当地土生树种和草种,作自然生态化处理。 ①项目植被恢复前采取全面整地对绿化区域土壤进行深耕、深松处理,提高土壤活性,改善土壤养分状况。整地工程一般在春夏秋季,最好比植被种植提前几个月,以确保土壤墒情。整地后将原剥离熟土进行回填。 ②林地穿越段两侧各5m范围内以植草绿化为主,考虑浅根性半灌木、灌木绿化,绿化植物种选择应对原有林分树种不产生共同寄主病害。林地穿越段两侧各5m以外的施工扰动区以植树绿化为主。适当考虑异林分树种绿化,但考虑生态防护效果的同时,也要考虑该树种在当地的种植经验。异林分树种绿化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当地生物多样性;树种尽量选择树冠开阔型,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景观和生态功能;异林分树选应原有林分树不产生共同寄主病害。 ③播种或栽植时间在雨季。植被恢复时避开高温天气,防止因树木大量蒸腾失水而枯亡。 ④苗木种植**行根系修剪,应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的平衡。种植前检查种植穴的大小和深度,使得种植穴的大小和深度应略大于苗木根系。种植后,浇水要浇透根部。 ⑤草籽播种后,应加强抚育管理,做好草地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保证草地具有较高的成活率。 根据统计,复植绿化面积0.74hm2,栽植松柏、杨树等乔木300棵;栽植灌木600棵,撒播种草0.3hm2。随着绿化植被的恢复,生物量损失会逐步得到补偿。 (3)动物保护措施 1)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以宣传册、标志牌等形式,对施工区工作生活人员特别是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宣传教育,约束施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鸟类、兽类,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物的影响。 2)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食用鸟类、兽类等;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狩猎等活动。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在开挖沟渠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制定有力的措施,加强对水生生物的保护,尽量减少对水**的破坏。 (2)对于水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水体,充分考虑对其有无任何改变和影响。 (3)为防止生态环境受到影响,沟渠采用大开挖方式进行施工时,尽量选择非雨季进行。 (4)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杜绝随地丢弃废物的陋习,不得污染水体。 4、农业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在工程的总体规划中必须考虑施工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将农业损失纳入到工程预算中,施工临时占地应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减少损失,降低工程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 (2)施工中要采取保护土壤措施,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耕层养分损失农作物减产的后果,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3)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以保持耕作层肥力,缩短农业生产季节的损失。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农业当季损失。 (4)在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农田防护树木的砍伐,施工后根据不同的地区特点采取植被恢复措施,种植速生树木和耐贫瘠的先锋灌木草本植物,在农地可种植绿肥作物,加速农业土壤肥力的恢复。 (2)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三桩一牌占地,占用农田部分,设置在农田间的排水沟,不会对农业产生影响。 5、临时用地保护与恢复措施 (1)临时用地保护措施 1)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尽量考虑在施工作业带内设置,如不可避免需在施工作业带以外地段设置,在不增加工程总体投资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利用附近现有堆放场地;在农田地段的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应禁止进行地貌景观改造作业,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复垦改造。 2)施工材料堆放场周围一定范围内,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避免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化学品等污染物扩散;加强施工期工程污染源的监督工作。 3)建材堆放场、大型穿越工程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田,以减少当地土地**利用的矛盾。 4)施工前作业带场地清理,应注意表层土壤的堆放及防护问题,避免雨天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并污染周边环境;临时用地使用完后,立即实施复垦措施;加强临时性工程占地复垦的监理工作。 (2)临时用地恢复措施 1)现场进行清理,清除临时施工设施,清理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废弃物。 2)一般土石方全部用于管线回填,将表层土铺在最上层,覆土0.3m。 3)当自临时占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一般农田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复垦,永久基本农田按照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复垦。 4)植被恢复时管线沿线两侧各5m范围内原则上不能种植深根性植物或经济类树木,林地损失应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 6、耕地保护与恢复措施 (1)严格控制土地占用面积 ①对临时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穿跨越工程施工作业场地等临时占地按照用地范围线施工,不得超出用地范围的要求; ②按照相关设计标准规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范围,并尽量沿道路纵向平行布设,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③施工作业时尽量利用原有公路、乡村道路、高速公路扩建已修建施工道路,杜绝车辆乱碾乱轧,不随意开设便道。 ④永久占地占用耕地部分,设置在农田间的排水沟,不会减少耕地内作业面积。 (2)土壤保护措施 ①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对于农田、耕地土壤,按照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和底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表土层养分损失。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②表土剥离及存放。表土在土地复垦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关系着复垦后土壤的质量和肥力。因此,剥离出来的表土需要妥善存放。为了保持土壤结构、避免土壤板结,应避免雨天剥离、搬运和堆存表土。若表土堆存过程中遇降雨,则需要用防雨布遮挡堆存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带走土壤中的养分,导致土壤肥力下降。 ③对管沟回填后多余的土全部摊铺到管段所在的作业带内,使管沟与周围自然地表形成平滑过渡,回填土与周围地表坡向保持一致,严禁在管沟两侧有积水环境存在,不得形成汇水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管线所经地段的原始地表存在局部凹地时,若有积水的可能,需采用施工多余的土或借土填高,以防地表水汇集。 ④管线施工中挖填方尽量实现自身平衡。路基加固处理所需砂砾石尽量就近取材。 ⑤为防止管道焊接产生的废焊渣污染土壤,建设单位应在管道焊接时焊缝下铺耐高温的挡板,对产生的废焊渣和废焊条全部收集。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回收全部的废焊接材料,防止遗留到土壤中污染土壤环境。 (3)耕地恢复措施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第十六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建立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制度,遵守土地复垦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①在恢复期,应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 ②项目临时占用耕地用地面积0.13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0.13hm2,按要求全部实施复垦。 ③复垦先对地表土层进行整地,然后原剥离熟土进行回填整地。 ④复垦第一年可考虑固氮型经济作物种植,适当辅助以人工施肥措施,为了保证复垦后的土地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的基本需求,方案纳入了土壤改良的措施。复垦后需要施加有机肥,复垦统一采用每亩0.5t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复垦后施加有机肥共0.97t。通过土壤改良,复垦后的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可达到原耕地的平均水平。 7、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恢复措施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永久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项目建设将永久、临时占用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 1 号)等相关规定,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在未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 因项目完工后随即进行高速扩建,因此临时用地到期后一年内,建设单位委托高速扩建施工单位在高速扩建完工后,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做好复土复耕。在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的同时,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养分流失对基本农田造成的影响,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进行补偿,以用于耕作层土恢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迁改管线划定施工范围,减小作业带宽度,基本永久农田施工作业宽度不超过12m,使用营地不得建设在基本永久农田范围内,尽可能少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②挖掘管沟时,应分层开挖、分开堆放;管沟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即底土回填在下,表土回填覆在最上边。分层回填前应清理留在土壤中的固体废物,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 ③施工时,应避免农田受施工设备、设施碾压,而失去正常使用功能。 ④施工期应尽量避开作物生长季节,减少农业生产损失。 ⑤施工时,尽量不要在永久基本农田内设置堆管场、穿跨越工程施工作业场地等。 ⑥施工结束后做好农田的恢复工作。清理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废弃物,按国务院的《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复垦。 ⑦项目基本农田永久占地为转角桩,设置在永久基本农田间的排水沟,不会对基本农田环境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措施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3) 1 号)相关要求,项目落实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恢复责任,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①在恢复期,应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 ②项目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08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0.08hm2,按要求全部实施复垦。 ③复垦先对地表土层进行整地,然后原剥离熟土进行回填整地。 ④在农田周边和耕地间种植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等,形成绿色屏障,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功能。 ④永久基本农田复垦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为了保证复垦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的基本需求,方案纳入了土壤改良的措施。复垦后需要施加有机肥,复垦统一采用每亩0.5t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复垦后施加有机肥共0.6t。通过土壤改良,复垦后的地块土壤有机质含量可达到原耕地的平均水平。 8、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施工时选择无雨、小风的季节进行,避免扬尘和水土流失。在开挖段施工时应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尽可能少留疏松地面;尽量缩短施工期,使土壤暴露时间缩短,并快速回填。 (2)施工回填后要适当压实,并略高于原地面,防止以后因地面凹陷形成引流槽,并按适当间隔根据地形,增高回填标高以阻断槽流作用。 (3)对开挖土方采取保护措施,如适当拍压,旱季表面喷水或用织物遮盖等,在临时堆放场采取临时防尘网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施工完成后及时复植复耕,减少水土流失量。 9、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队伍职工环保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教育职工爱护环境,保护施工场地及周围的作物和树木。 (2)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在林地、果园内施工,应少用机械作业,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树木的破坏,对景观的破坏。 (3)施工中应执行分层开挖的操作规范,而且施工带不宜过长,施工完毕后,立即按土层顺序回填,同期绿化,减轻对景观生态环境的破坏。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理,确保涂层施工质量; 2、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施工检验人员的水平,加强检验手段; 3、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正确修补并做好记录; 4、严格按试压方案进行试压,排除更多的存在于焊缝和母材的缺陷,从而增加管道的安全性; 5、选择有丰富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并有第三方工程监理对其施工质量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减少施工缺陷; 6、建立和实施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体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理制度,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是保证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质量事故的有效途径。 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理,确保涂层施工质量; 2、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施工检验人员的水平,加强检验手段; 3、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正确修补并做好记录; 4、严格按试压方案进行试压,排除更多的存在于焊缝和母材的缺陷,从而增加管道的安全性; 5、选择有丰富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并有第三方工程监理对其施工质量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减少施工缺陷; 6、建立和实施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体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理制度,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是保证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质量事故的有效途径。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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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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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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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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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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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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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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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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