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现将《**氧化铝能源结构优化环保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本次公示采用网络公示形式,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氧化铝能源结构优化环保节能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电站的2台180t/h中温中压锅炉停用。**2台260t/h超高压锅炉及2套烟气超低排放系统、1台B8-12.7/6.4高背压和1台B35-12.7/0.8低背压汽机。同时对氧化铝生产工艺**有熔盐加热的溶出系统改造为高温蒸汽加热的溶出系统,将熔盐段套管更换为新蒸汽段加热套管,新增溶出备用套管、新蒸汽冷凝水罐及自蒸发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周正勇
联系电话:136****5398
邮 箱:****75998@chinalco.****.cn
地 址:**省**市**区尚稽镇大坝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涛
联系电话:186****0966
邮 箱:****@qq.com
地 址:**市**区金朱西路2号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地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而涉及征地、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征求意见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全文查阅可点击附件1
六、《公众意见表》下载可点击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希望公众多提宝贵意见,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邮箱(****@chinalco.com.cn、****@qq.com)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附件1(1):**氧化铝能源结构优化环保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docx
****
2025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