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设施设备更新项目T1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建设及安检信息系统设备更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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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设施设备更新项目T1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建设及安检信息系统设备更新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

项目名称: ****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设施设备更新项目T1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建设及安检信息系统设备更新工程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东招标备字〔2025〕65号 项目类型: 施工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 2025-07-25 16:00:00至 2025-07-28 16:00:00。该公示已结束。

提示:项目负责人已中标其他项目!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
综合总得分 83.40
项目负责人姓名 江涛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201********0002212
投标人业绩 拟派技术负责人(闫峰)业绩:**机场安检通道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300日历天
评标情况 否决投标情况:**中航****公司、浙大****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9系统保修期”“★号条款”要求的“......驻场人员须为投标人员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驻场人员名单,提供社保。......”;华宇空港****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的承诺工期为“360日历天”,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联系人: 李**
联系电话: 134****0212
投诉受理部门: ****管理局
地址: /
电话: /
招标单位: ****
日期: 2025-07-25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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