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坻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TJSH2025F-0501)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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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66491号
二、合同名称 :****关于**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关于**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市辖区**区**大街177号
联 系 方 式 :****2684
供应商(乙方):****
地 址 :**市**区兰坪路18号
联 系 方 式 :****23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关于**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关于**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6(万元)
合同金额: 13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审查并提交成果(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为止,履行地为 **市**区 。 2.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甲方按时提供基础资料、及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按时提交成果方案。 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甲方的下列原因造成本合同服务期限延误的,甲方应当**服务履行期限,且双方另行协商增加服务费用。 (1)合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扩大、多次重复修订工作、暂停或恢复工作等)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乙方需求建议等事项;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缺失; (5)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6)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成果进行验收审查; (7)甲方造成履行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4. 由于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变化引起的合同履行期限**,****管理部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履行周期延误的,双方应当**服务履行期限,且另行协商增加服务费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
供应商账号:021********000558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海景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1MA06F0274U
企业办公电话:****233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

2025年07月25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25
合同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坻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TJSH2025F-0501)合同公告
当前信息
2025-04-01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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