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钱营镇李毫子庄村村北商业楼(一期)对外发包项目
3.项目基本情况:钱营镇李毫子庄村村北商业楼(一期)对外发包项目,该商业楼(一期)共计10间,上下两层大约1017平方米,面向社会整体发包(以现状为准甲方不在进行投入改造)。其中:楼前硬化10米,楼后硬化5米,包含在本次发包项目内,其余不包括。
4.承包期限:五年
5.竞标最低单价限价:160000元/年(低于此金额的《报价单》按无效处理)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先交2年承包费,第三年交后2年承包费,第四年交最后1年承包费。
7.项目地点:**市**区钱营镇李毫子庄村
8.竞标有效期:60日历天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竞标)。
2.竞标人必须独立竞标,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标。
3.竞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竞标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本公告期限:2025年7月23日9:00至2025年7月29日17:00
四、本公告发布媒介为: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栏、****财政所公示栏。
五、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费
1.符合上述竞标人资格要求的竞标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7月29日9时30分-2025年7月29日16时30分到唐****财政所三楼招投标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不符合竞标人的资格要求的竞标者不得报名。
2.竞标报名费:500元/人。无论竞标成功与否,报名费不退。
3.代理公司收取竞标报名费后,为该竞标人开具收据(凭收据方可参加竞标),并领取《报价单》。
六、现场踏勘、答疑
竞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竞标人全权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意外和财产损失,发包人概不负责。竞标人不参加现场踏勘的,其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报名时需现场交现金)。
1.1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处理。
1.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及方式:对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凭交款凭证,于开标当日退还;成交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纳承包费用及代理服务费后退还。
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上交《报价单》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当场确认或确认后反悔的。
2.2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格的。
2.3 成交竞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要求缴纳承包费用的。
2.4 签订合同后没有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
2.5 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实的。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唐****财政所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九、竞标方法:
1.各竞标人各自独立填写《报价单》(竞标人与竞标人之间,发包人与竞标人之间,均不能就报价相关问题进行协商)。
2.竞标人参加投标时须将本次发包项目两年的承包费(现金)全部放入信封中密封后,于开标当日现场同《报价单》一起提交。竞标人所交纳的本次发包项目两年的承包费(现金)大于或等于最终报价的为有效投标,小于最终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3.《报价单》填写必须规范、内容必须齐全,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十、评标及中标办法:
1.竞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对竞标人资格和竞标方法的要求,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评标办法:有效的《报价单》按各竞标人所报的价格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
3.开标后竞标人不得反悔。发包人和代理机构当场记录并宣布。
4.中标办法:报价最高的竞标人为成交人。
4.1如出现两名或多名竞标人的最高报价相同,这几名竞标人进行再次报价(不得低于上一次报价),直至确定出先后顺序为止。再次报价只是确定上次报价相同的竞标人顺序,不改为上次报价其他竞标人的排名顺序。
4.2如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确认后规定时间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承包费,或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扣留竞标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排名在后面的未中标候选人可依次向前递补。
5.中标公示期:1个工作日(中标公示媒介同本公告发布媒介)。如无异议,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其他事项:
1.竞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竞标过程(含竞标前准备、竞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等)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竞标结果如何,发包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竞标人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该商业楼(一期)原有用途(如有违反,发包人可随时收回商业楼(一期),并追究竞标人相应责任)。
3.本次竞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人承担,在竞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本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归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所有。
5.如有疑问,请联系本项目的联系人。如有澄清或更正,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竞标人。
6.由于上级政策变动,发包人有权随时中止本项目,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附件7.本公告后附《钱营镇李毫子庄村村北商业楼(一期)对外发包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十一、对本次竞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单位名称 |
****(盖章) |
**星诺****公司(盖章) |
| 地址 |
**市**区钱营镇李毫子庄村 |
**省**市**区柳树圈镇韩圈村 |
| 联系人 |
单子忠 |
韩亚会 |
| 联系电话 |
135****1168 |
151****7993 |
钱营镇李毫子庄村村北商业楼(一期)对外发包项目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钱营镇李毫子庄村村北商业楼(一期)对外发包项目,该商业楼(一期)共计10间,上下两层大约1017平方米,面向社会整体发包(以现状为准甲方不在进行投入改造)。其中:楼前硬化10米,楼后硬化5米,包含在本次发包项目内,其余不包括。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对该房屋及地面硬化享有所有权。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 等真实有效的。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5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按当时政策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年,5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
(二)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先交2年承包费,第三年交后2年承包费,第四年交最后1年承包费。
(三)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七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30000.00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该房屋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 乙方在不影响整体结构的基础上按规定时间自行拆除 ,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收归甲方所有 。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转租
(一)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所有权变动
租赁期内甲方若转让或出售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1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欠缴各项费用。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在房屋中存放危险品或违禁物品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不服从当地物业等相关部门管理或扰民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剩余年限房屋租赁费,不再另行补偿 。
(二)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照价赔偿甲方损失,并 保证金不退 。
(三)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 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到期后乙方在不影响整体结构的基础上按规定时间自行拆除 ,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收归甲方所有 。
(四)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 乙方需缴纳当年房屋租赁费,双方终止租赁合同 。
(五)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每日1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占地,乙方无条件执行,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剩余年限房屋租赁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招标办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市**区钱营镇李毫子庄村
报 价 单
(第 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钱营镇李毫子庄村村北商业楼(一期)对外发包项目
| 投标单价 |
大写: 小写: |
| 五年总价 |
大写: 小写: |
| 承包期限 |
五年 |
竞标人: (签字)
日 期:2025年 7 月 31 日
注:1.大写写法: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圆)、角、分、零。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